此时,乘客提出异议表示驾驶员的行驶路线有绕路嫌疑。驾驶员陈某解释该路口只能右转,不能直行和左转,乘客不予认可,双方发生口角。
陈某承认此时态度较差,在行车过程中双方口角升级,并称争吵中女乘客多次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试图打开车门从而影响其行车安全,驾驶员在停车后与其发生肢体冲突。
后经乘客报警,司乘双方在被带至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花木派出所,经验伤,乘客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发当日出租公司天宸公司派管理员赶赴派出所,经教育,陈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后经协商,司乘双方达成协议。
事发当日18时左右,驾驶员陈某在派出所向乘客段某赔礼道歉,并支付900元作为赔偿,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针对当事人陈某恶意殴打乘客,产生社会恶劣影响,按照《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交通执法部门已对陈某进行立案,根据其违法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同时,市交通执法总队会同市运管处联合约谈了上海天宸客运有限公司,责成公司提出整改方案。
目前,公司已对陈某中止营运,等候交通执法部门处理。公司形成书面材料,举一反三,在内部进行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