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非法、超量使用生长调节剂将不再难罚?33种减肥降脂类化合物再“无所遁形”?昨天,记者了解到,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起草制订的“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和“食品中西布曲明等化合物的测定”,是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实施后首批出炉的3项检测方法中的两个。今后全国关于豆芽非法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减肥食品滥用药物将有了新的法定检测标准。
填补国标的缺失
据悉,我国出台一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须经历立项、起草、验证、评审、公示、报批等流程,一般周期往往需要至少约2年,而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手段却变换较快,以致相关的法定检测标准在实际应用中有时会有所滞后,使监督执法时缺少法定依据,可能会使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业内人士介绍,如今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在进行食品违法行为时,会对现有标准和法规中的相关内容故意进行规避,从而给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
因此,为保证出台的食品检验方法科学实用、技术先进,国家食药监总局2016年底发布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将国标尚未覆盖到的食品安全检测领域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形式进行规范化管理,以便在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可以更加有效地打击各种新型的违法犯罪行为。
查处“毒豆芽”更有依据
作为人们餐桌上常见、且消费量较大的蔬菜品种,一直以来在豆芽的监管上却存在着难度。过去,豆芽生产以小、散、差的企业甚至家庭手工作坊为主,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近年来,上海为规范食品流通行为,开始引入了电子送货单制度,豆芽作为常见蔬菜的一种也在其列。对于豆芽来说,其天然生长速度较慢、收率低,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因此在豆芽生产过程中,往往会添加使用一些植物生长调节剂,来让其迅速生长。这其中,一些安全性高的调节剂可以被合法使用,而有一些种类则是禁用的。在被允许使用的调节剂种类中,又应有使用量的限制。然而此前由于缺乏相应的国标规定,一些不法企业或小作坊为了提高产量就会非法使用或超量使用一些种类的生长调节剂。从全国范围来说,由于之前缺乏统一的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法定检测方法,因此给各地监管部门的执法带来了困难。
豆芽是在全国被广泛食用的一种蔬菜,过去没有统一的检测国标时,有些省市出台了一些食品安全地方检测标准,但其中规定可以检测的生长调节剂化合物种类非常有限,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也存在一些争议。2014年爆发的“毒豆芽事件”,就是一起在豆芽中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方面引起的执法与司法上的争议事件。因此尽快出台全国统一有效的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法定检验方法十分迫切。
“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方法的出炉填补了这项空白。该方法规定了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吲哚乙酸等11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覆盖了包括绿豆芽、黄豆芽、黑豆芽等多品种豆芽在内全国各地曾被发现使用的各种禁用或限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种类。
该方法系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从去年底开始着手起草制订,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基于原有的良好技术储备,方法的起草制订约用了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后续还经历了方法验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查批准等环节。从立项到发布,前后合计共3个月左右的时间,堪称迅速。相比国标的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制定流程与其近似但在时效上会更加紧凑。方法发布后,各地想要开展豆芽中上述11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测定的检测机构首先还需要申请中国CMA认证,只有被批准通过取得该项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才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