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家住崇明的顾某因为地头看手机,驾驶车辆将路边同向的行人黄阿姨撞倒在地,黄阿姨最终抢救无效死亡。4月13日下午,崇明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交通肇事案。
警方提供的现场监控画面显示,黄阿姨当时正和另外两人在路边散步,黄阿姨走在最靠外,神情轻松。而此时,被告人顾某驾驶的一辆小型客车从后面快速冲来,将猝不及防的黄阿姨撞到在地,据顾某交代,他当时的视线根本就不在车辆前方。
警方仔细查看高清探头,印证了顾某低头看手机的说法。顾某交代,当时看手机只是下意识动作,不过几秒钟,等他抬头,为时已晚。
法庭综合控辩双方意见,结合顾某已先行赔付130万赔偿金,最终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