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已经开始经常性地颠覆我们曾经的认知,而当科技创新与传统金融业务融合时,再涉及到政策监管,出现一些争议其实并不奇怪。但是,这几天一款早已下线的产品京东“白拿”成为舆论焦点却多少让人有点意外,京东金融最近几天都是在“震惊”和繁忙中度过的。
上周五,有自媒体爆料称,央行已经发函,认定京东金融此前发布的产品京东“白拿”存在诸多问题。京东金融的反应很快,当天就回应称,并没有收到相关文件,“坊间流传出该文件,我司表示震惊”。并在声明中表示,目前已购买了京东“白拿”产品的用户可以继续持有,相应的收益和本金赎回都不受任何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网曝函件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向银监会、证监会、工商总局办公厅,以及北京、广东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款日期为今年的1月17日。最早的微博爆料如今已经被作者删除。
据了解,京东“白拿”业务2016年6月份正式上线,其前身是“0元购”。根据约定,用户只需购买一定数额的定期理财,就可换取相应的产品,等于将收益前置。事实上,京东“白拿”产品已于今年1月10日暂时下线,至于原因,京东金融方面称,白拿产品处于优化客户体验阶段,以期让用户更好的认识白拿、使用白拿。
从京东“白拿”交易架构看,京东“白拿”将三笔金融交易与一笔商品交易捆绑为一个交易组合,业务实质为:消费者在京东金融平台上购买广金中心发行的理财产品,消费者通过信托贷款购买白拿商品,以理财收益偿还信托贷款。“白拿”消费者则要通过京东金融注册成为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会员,购买广金中心发行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3%的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投向各类货币市场、固收类、非标类、权益类等资产。
此产品争议在于,监管机构认为,地方交易所的理财产品是私募产品,从事类公开发行,违反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规定。但是地方交易所则认为,其发行管理的并非证券产品,而是理财产品。
在对于京东“白拿”业务问题报告中,明确指出“广交所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触犯了《证券法》第10条,同时,此前国务院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下发了38号和37号文,明确规定除依法设立或获批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等份额发行。
事实上,从去年“网贷限额令”出台后,互联网金融平台与交易所合作的模式已经成为行业潮流。近年来地方金交所问题频出,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与金交所合作,试图突破大标借款的限制,但存在一些产品涉嫌收益权拆分转让等问题,或踩监管红线。
2月4日,央行对新成立将满一年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出,应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并研究建立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这是自去年颁发并实施的系列监管新政以来,国家再次将风险控制纳入工作重点,2017年年将是监管合规落实的关键一年。此次“白拿”被“点名”也可以被认为是监管层对这一合作模式的谨慎,同时也是一个信号,监管层在支持消费金融产品创新的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将更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