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到案后的供述,犯案那天凌晨,他跟着一条流浪狗,走进一个居民小区,在该小区里连续使用逃生锤砸坏了3辆轿车,之后又走进一家酒店的地下停车库砸毁了2辆轿车的玻璃窗,最后在武宁南路一小区内砸坏了1辆旅行版汽车的窗玻璃。他还从被砸的几辆车里顺走了一些零星物品,并随手扔掉,后来扬招出租车回了家。
经被害人车主报警,静安警方利用技侦手段,当天就锁定了陈晓犯罪的蛛丝马迹。事后根据受害驾驶员报案及陈晓的交代,警方查实了被陈晓砸坏的车辆有宝马车、奔驰车、捷豹车及丰田凯美瑞等不同类型高档车,实际经济损失近3万元。
作案当晚,陈晓在其家中被警方抓获归案。他到案后的供述,进入该公司后他一直感觉工作压力大。加之他的现女友与前女友的争吵,给他平添了无数烦恼。作案工具逃生锤是他在网上购置按摩坐垫时的附送赠品,作案当天他除了要情绪发泄外,也想试试逃生锤是否好使。他意识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控制不住自己。他觉得蛮解气的,内心的不愉快似乎少了许多。
案发后,陈晓及其家人赔偿了受损车主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车主的谅解。1月10日,静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晓拘役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