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记者 陆纾文
近日,法国多个城市先后颁布针对穆斯林泳装“布基尼”的禁令,引发国内外媒体和民众热议。支持禁止“布基尼”的人认为,禁令有助于保护穆斯林妇女的尊严和自由,况且在法国恐怖袭击频发的背景下,公开表现对伊斯兰教的尊崇可以被视作一种“挑衅”。反对者则指出,这一禁令明显违背了法兰西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的基本价值。
26日,法国最高法院判定卢贝新城地方政府无权干涉民众着装自由,要求取消禁止穿着“布基尼”的规定。
穿着者被强迫脱去“布基尼”
“布基尼”是比基尼和穆斯林妇女所穿罩袍“布尔卡”的合音,通常分为头巾、束腰长袖上衣和长裤三部分,能够遮住除脸、手、足以外的全身肌肤。它出自黎巴嫩裔澳大利亚女设计师奥赫达·赞乃提之手,设计初衷是希望穆斯林妇女能够尽情戏水而不必担心破坏伊斯兰教义,问世至今已有13年。
有关“布基尼”禁令的报道最早见于2009年,一名穿着“布基尼”的法国妇女被当地游泳馆拒之门外。游泳馆经理当时称,这种款式的泳衣违反了卫生规定。
今年7月,海滨城市戛纳第一个宣布禁止在海滩穿着“布基尼”,市政府在禁令中称,要尊重道德和世俗主义,尊重卫生和安全规则。法国两个穆斯林团体随后提起诉讼,认为禁令违法,因为法国法律仅禁止在公共场合穿全包式罩袍,不包括全包式泳衣。最后尼斯行政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诉讼并肯定了禁令。截至目前,已有16个法国城市宣布这一禁令。
8月12日,几名穿着“布基尼”的穆斯林妇女在科西嘉省西斯科市海边游泳时与当地年轻人发生争执并引发冲突,导致5人受伤。随后500名科西嘉人在省会巴斯蒂亚游行抗议,高喊“拿起武器来,让他们知道我们是在自己家里”,并号召冲击穆斯林聚居区和救治受伤穆斯林的医院。
而将禁令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是一组穆斯林妇女在尼斯的一处海滩被警察强迫脱去头巾和“布基尼”的照片。据英国《每日邮报》和《卫报》报道,这名女性不仅被要求脱去“布基尼”,还被处以罚款并被迫离开海滩。对此,尼斯市长办公室回应说,警察并没有要求她脱去“布基尼”,“只不过让她展示一下里面的泳衣”。
政府高层多支持禁令
支撑禁令的论据可谓五花八门,抛却“卫生隐患”、“救援困难”等借口,“反恐”成为更冠冕堂皇的理由。
从去年1月的《沙尔利周刊》事件,到年底的巴黎恐袭案,再到上月刚刚发生的尼斯卡车冲撞事件,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国就经历了三次震惊世界的重大恐怖袭击。在这样的背景下,带有明显伊斯兰特色的“布基尼”成为众矢之的。在禁令的支持者看来,在今天的法国社会公开表示对伊斯兰教的尊崇不仅会引发不安,甚至可以被视为一种挑衅。
法国是拥有穆斯林人口最多的欧洲国家,但并没有给予这些穆斯林足够的宽容。早在2004年,法国就通过禁止学生在校穿戴有宗教标示服饰的法律。2009年初,时任总统萨科齐甚至公开表示“罩袍不是宗教的象征,而是一种屈服和贬低的象征,法兰西不欢迎这样的装束”。
此次“布基尼”引发的争议中,法国政府高层同样以支持禁令者居多。25日,总统奥朗德首次就“布基尼”禁令发表意见,称每位公民都应该按照规章制度来生活,法国社会不欢迎也不存在污蔑与挑衅。总理瓦尔斯在接受《卫报》采访时也表示,“布基尼”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泳装,而是具有强烈的政治和宗教意味的标志,禁止“布基尼”是维持国家公共秩序的重要保障。路透社报道说,“布基尼”事件已成为明年总统大选的关注焦点,各竞选人无一例外在此事上积极发声。
最高法院判定要求取消禁令
“自由、平等、博爱”是法兰西共和国引以为傲的基本价值观,也是“布基尼”事件中被反对者引述最多的论据。托尼·布莱尔信仰基金会创办的地缘与宗教政治中心研究员卢旺·鲁朱莱在为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撰写的评论中说,法国的这一行为彻底颠覆了西方国家崇尚的自由价值观,“他们打着保护世俗主义的旗帜剥夺个人自由,和派宗教警察随时监督女性穿着的政教合一国家又有什么区别?”
鲁朱莱称,西方国家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如果给民粹主义留下继续发展的空间,那么年轻一代的西方人将被迫生活在与儿时所知的价值观完全不同的陌生社会,“我们不能将仇恨和分裂当做武器来对抗内心的不安全感”。
26日,法国最高法院判定卢贝新城地方政府无权干涉民众着装自由,要求取消禁止穆斯林妇女穿着“布基尼”的规定———这或许是其他城市相继取消这一禁令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