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开刀、手术,打一针就变美”,这是微整形机构惯用的噱头。近来,各地频发微整形美容变毁容事件,很多求美人士微整形后出现严重并发症,严重者甚至导致失明、危及生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药品生产和进口企业应指定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A型肉毒毒素制剂的经销商;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将A型肉毒毒素制剂销售给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未经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销A型肉毒毒素制剂。
然而事实上,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仍提供注射美容服务的机构不在少数。一方面,不少消费者在夸张虚假的营销广告诱导下,因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极易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在巨大利益驱使下,缺乏资质的美容场所也尝试“跨界经营”,甚至让没有行医资格的人穿上白大褂、拿起针管,罔顾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干起专业要求较高的活。
医疗美容本属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但非法美容往往出现在如美发店、美甲店、会所、工作室、美容院等非医疗机构中,超出卫生部门管辖范围。而工商、药监等部门又无法对美容整型的业务进行监管。监管的缺失,导致行业违法成本低,非法行医不能得到有效震慑和治理。
微整形导致失明、中毒等病例明显增多
目前,注射美容常用三类针剂:肉毒素、玻尿酸和胶原蛋白,可以局部改变形状,产生隆鼻、隆下巴、瘦脸等效果。
因注射美容针引发严重并发症的病例十分常见。近两年,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每年都会接收近百例患者,并且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近一个月内,该科室连续接诊3起此类病例。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专家介绍,微整形并发症临床表现有血肿、神经损伤、栓塞、组织坏死、感染、皮疹、表情失衡、疤痕、肉芽肿等。根据常年接诊经验,注射美容针引发严重并发症的案例主要有三种类型:
——注射玻尿酸隆鼻导致失明。一名30岁左右的患者到浙医二院就诊。她告诉医生,自己平时住在杭州,娘家在浙江某市。当天早些时候,她在老家的一家美容院做了玻尿酸注射隆鼻,美容师用针筒将玻尿酸注射进鼻尖,刚注射完便右眼模糊、左手麻木无力。美容师随即对她进行“药物治疗”,但效果不理想。
经浙医二院眼科、神经内科、整容科会诊,患者有右侧脑栓塞致左手活动受限、右眼动脉栓塞继发青光眼症状,右眼可能永久性失明,鼻梁部位有大片血管内出血造成的瘀斑。
之后,患者又赴上海一家医院,也得到右眼即将失明的诊断。
“这个案例的发生,与患者的身体状况关系不大,主要是注射玻尿酸操作不当引起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郭谊认为,美容师普遍没有正规学医,注射位置稍有偏差,没有将玻尿酸注入皮下组织而是戳破血管,就有可能造成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