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栋 通讯员郑法玮)昨天,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邀请全国和本市法学研究、法律实务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律师,就上海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建言献策。
会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向各位专家学者介绍了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基本完成了中央政法委交付的试点任务,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姜平要求,全市政法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韩正讲话精神,紧扣中央顶层设计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知难而进,坚定不移地全面推动上海司法改革向纵深拓展,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姜平强调,要认真吸纳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和观点,同时希望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和律师以及社会各界继续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紧紧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目标,深入调查研究,锐意实践探索,更多地加强正面解读,更好地提供智力支持,凝聚起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强大正能量。
记者从会上获悉,下一步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将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法院制定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检察机关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岗位说明书,凸显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
二是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法院细化完善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检察院根据“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察官独立承办并作出决定的案件,由检察官承担责任;检察官办案组团队承办的案件,由主任检察官和其他检察官共同承担责任;检察长、副检察长对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有关办案事项决定承担责任。
三是深化法官检察官统一遴选。坚持从严掌握入额条件及标准,对不符合入额要求的审判员、检察员不予入额,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已入额法官检察官退出机制,形成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的动态科学管理。同时,合理放宽律师年龄要求和执业年限要求,增加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遴选法官、检察官的人数,适当增加一级法官检察官岗位。
四是全面开展司法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方式和分工,考核结果记入业绩档案备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法官检察官等级管理、评优评选、员额退出、考核激励等工作的最重要依据。
五是推行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全面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加强统筹设计,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司法机关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统一发布评估结果,倒逼司法机关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