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上海加强对户外广告、烟草广告等的事中事后监管
市工商局消息,6月1日起,本市将加强对广告的事中事后监管,包括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烟草广告等,施行广告监测和检查制度,指导各类企业加强广告自律审查。将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产品服务类别广告实施长期性重点监管,对虚假违法广告局势发现、充分预警、高效执法,进一步规范广告业。
【6】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自6月1日开始实施。作为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新标准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依据新执行标准,童装将按年龄分为婴幼儿纺织产品和儿童纺织产品。将童装安全技术分为A、B、C类,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对织物、填充物、附件、包装等均做了要求。
【7】《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行
为保障收寄安全,《规范》提出,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
《规范》还明确,快递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接单时,应提前告知寄件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等等。
【8】海关总署新规定对出入境携带物品进行限制
《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6月1日起施行。《公告》规定在“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等5类情况下,海关暂不予以放行的行李物品,可以暂存。《公告》还规定,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