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中春暖花开的日子来临,旅游旺季也随之而来,说起出游,带薪年休假一定是绕不开的话题。带薪年休假怎么休?哪些情况不能休?……这些热点问题你都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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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享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于法定带薪年休假都有具体要求。
带薪年休假的休假资格:根据国务院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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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应该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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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休带薪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职工休病假的三种情况:
1年<工龄<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10年<工龄<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20年<工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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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了产假,
还有带薪年休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女职工的产假不能计入带薪年休假。职工产假和带薪年休假是不能相互抵扣和相互抵消的。
探亲假、婚丧假、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都是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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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让职工休带薪年休假,
该如何维权?
首先可与企业进行沟通与协商补偿年休假工资,补偿的标准为日工资的300%;
其次,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企业改正;
逾期仍不改正的,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企业按照补偿标准额外支付赔偿金;
企业仍拒不执行的,劳动者申请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劳动者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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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让职工在固定时间休假,
是否合理?
首先明确一点,企业不能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内休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赋予单位在当年度自主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考虑职工本人意愿,本身不是强制性的。但从立法的本意来看,希望企业兼顾和协调好各方权益,尽早安排,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