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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一家咖啡馆见到打扮时尚的李梦瑶(系化名)时,她看起来比照片略胖。前一天,记者通过“闪电租人”App“租”了她一个小时陪喝咖啡。
其实,28岁的李梦瑶还是一个职业卖淫者。一个月前她在一个“小姐妹”的介绍下知道了“租人”软件。这位“小姐妹”告诉她“租人”软件中有很多客源,并传授她一些揽客的技巧:一是取名字要带有暗示的信息,二是多放些性感照片。李梦瑶随后在“闪电租人”的App中注册了一个帐号,并取名为“求包养”,同时将自己暴露且性感的照片放在了平台上。
李梦瑶一般会在“闪电租人”的App上以每小时98元的价格出租自己,可以提供“吃饭、唱k、看电影、商务陪同”等服务,通过平台短暂接触后,李梦瑶会暗示自己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务,价格为2000元一天。
“租人”作为社交软件的分化,最早的雏形可能是2011年淘宝网站上有人租赁一个男友或女友在过年时期以应付家庭长辈的检查。2015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创业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开发App租人平台,用户可以通过这样的平台将自己出租出去或租一个人,租约的内容扩展到“吃饭、喝咖啡、打游戏、健身、减压陪聊”等。
租人以小时计算,价格在各个平台也不一样,一般由出租者自己定,外形条件好些往往价格高些,价格一般在50-398元每小时不等。
作为一个新兴市场,类似“闪电租人”这样的平台,正游走在社交媒体和非法性交易平台的灰色地带。
前些年,网上一些专业租“男友、女友”的网站就被指暗藏大量卖淫信息,屡禁不止,如今又搭上时代特征出现在手机中。
澎湃新闻记者在“闪电租人”和“来租我吧”微信公众号两个出租平台接触的10位女性出租者中,有4位愿意高价格提供性交易的服务,要价在每天2000~3000元不等,还有一位竟然是卖淫中介,介绍成功后要收取一定的中介费。
知名维权律师严义明表示,从法律角度说,这样的平台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中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的行为。但这样的平台又如同微信之类的第三方平台,查处的难度和力度往往打折扣。从另一个角度说,个人不希望看到的是事后监管,极端情况是通过一些恶劣的刑事案件来推动立法,相关部门和平台应该提前做好工作。
正因为租人平台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平台也极有可能成为犯罪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