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车内悬挂装饰物将被处罚”的帖子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发帖者称自己因为这一原因被交警罚款50元。这究竟是网络玩笑,还是确有其事呢?记者昨天采访后了解到,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确有明文规定,而这张开出的罚单也并非空穴来风。
车内挂物被罚50元
“各位在上海的车主注意了啊,在车内后视镜上悬挂各种佛珠、平安福等物品的,以及前车窗玻璃下放摇头娃娃的,后车窗吊娃娃的,都赶紧收起来,否则就将面临罚款50元的处罚。”这几天,网上纷纷有网友转发了这则提醒,其中,还附带了一名网友晒出的一张罚单,称因在自家车内挂饰物而被罚款50元。
在该网友晒出的罚单中,清晰地标注着,被处罚车辆在4月13日18时44分,在鲁班路立交(南北高架-卢浦大桥)实施了“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地62条第2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以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