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或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华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宁律师表示,除了1988年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外,目前,在处理流浪小动物这块,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在上海的地方法规中,目前有《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但主要是规范养狗方面的问题。对于流浪狗,该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收容。收容的犬只自被收容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领养的,视为无主犬只,由犬只收容所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流浪猫和其他流浪小动物如何保护、管理,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参考。
尽管对流浪小动物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参考,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意毒杀。
对于投毒毒死流浪猫的行为,沈宁律师认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行为人在投放足以毒死猫的毒害性等物质时,应当认识到,该物质除了会对流浪猫产生毒害之外,也可能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已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但是行为人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是间接故意。
如果该行为不够严重,尚未达到刑法处罚程度,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民间机构无力收养被抛弃流浪猫
流浪猫该如何生存,目前没有相关规定保护或约束。可如今,一些小区流浪猫聚成群,有人喜欢,有人烦恼甚至痛恨,问题却难以解决。
对于这样的尴尬处境,居住在世茂滨江花园的居民冯先生认为,物业可以联系一些小动物爱心之家等机构,由他们负责联系领养人,让这些流浪猫有家可归。
澎湃新闻了解到,包括上海在内,不少城市都有着一些小动物(主要是猫、狗)的公益收养的民间机构和组织。不过这些机构的人员、经费、场所都很有限,无法大规模容纳这些被抛弃的流浪猫、流浪狗。
一名广东的网友留言称:“我这边的小区就处理得很好,有捐款箱,让业主捐五元、十元帮流浪猫绝育,正是由于这些流浪猫在,小区里不需要投放鼠药,也没有见过哪家车胎被咬坏。”
沈宁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目前,已有《动物保护法》或者叫《反虐待动物法》的专家意见稿出台,不过尚未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议程。“如果法律不能一蹴而就的话,希望上海市能进行地方性法规立法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