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讯(记者唐玮婕)央行、银监会昨天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去年9月30日,在不限购城市,央行和银监会已将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此次等于再降低5%。目前,全国仅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三亚5个城市没有取消限购。
《通知》 称,全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出台,是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在此基础上,央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