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记者 李静
全面两孩政策“呱呱坠地”,无数人欣喜,但也有人忧愁——两孩家庭母亲产假和父亲陪护假怎么算?社会托育托管服务体系如何配套?将来有人帮忙带孩子吗?这些“问号”若不打消,人们的生育意愿要真正转变为生育行为,恐怕还有段路要走。
记者日前(19日)获悉,市妇联在即将召开的上海两会上将建议:一孩、两孩家庭均延长30天产假,延长孩子父亲的陪护假至15天;建立覆盖12岁以下儿童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适时适度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等,这些建议将促进社会配套政策完善,切实促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
延长生育假有利于母婴身心健康
国家卫计委负责人曾表示,98天的基础产假不会减少,但具体的产假奖励假与婚假由各地自行制定安排。在拟提交的《关于修订<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产假与陪护假的建议》中,市妇联专题调研后,建议上海延长产假30天,一孩、两孩父母的产假都从现在的98天增至128天,给予符合政策生育两孩的家庭同等的假期。
市妇联副主席黎荣介绍,现在上海的配偶陪护假只有3天,就各省市现行政策来看,各地的配偶陪护假普遍为10—15天,上海属于偏少的,父亲难尽照顾新生儿的责任。因此,市妇联建议将晚育陪护假改为配偶陪护假,时间为15天,减轻母亲的负担。
针对延长产假和陪护假的建议,企业反响如何?这会否造成企业的被动和不便?记者采访的几位资深人事主管均表示,原来女士年满24周岁的初育为晚育,多享受30天的晚育假,现在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假如产假延长30天,“加起来跟原来的天数一样,等于弥补了被取消的晚育假那部分,目前看来不会影响公司工作安排。”一家大型民企的HR主管朱女士说,增加陪护假影响也不大,以前是3天,但男职工一般都会在此基础上多请几天假,妻子怀孕后他们都会来跟公司打招呼,公司知道后会照顾一下,如果增加陪护假,不会有什么大改变。
“谁来带孩子”考验社会托育服务体系
现在双职工家庭十分普遍,不少父母在育儿和工作之间处于两难境地。市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受访小学生中曾在课后、寒暑假、节假日和父母临时有事时无人照顾的比例分别是26.3%、20.4%、18.5%和26.6%,一定程度上说明家庭对托育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随着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未来家庭对托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只会增不会减。
目前,托管难题还有“前移”趋势,孩子很小就得考虑托育,而本市0—3岁儿童所需的入托服务、课后托育服务、临时托管服务还有很大缺口。以后,“谁来带孩子”不仅是父母双方“纠结”的事情,也会“考验”社会托育服务体系。市妇联建议,积极协调政府社会资源,建立覆盖人群广、服务层次丰富、供给渠道多样的托育托管公共服务体系。
建议建立覆盖12岁以下儿童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街道)幼儿日间照顾中心和学前(早期)教育机构等社区和机构学前教育管理模式,特别要完善针对0—3岁儿童的托育公共服务。托育公共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应当丰富多样,既包括全日制的托幼机构和学校照管,也应当根据家庭需求,提供临时托管、课后托管、寒暑期托管,以及针对家长、监护人的育儿指导和亲子活动等服务内容。
在供给渠道方面,市妇联建议,既要合理布局公共托育资源,也要发挥好社区作用,让家庭就近享有便捷、平价、优质的托育公共服务,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托育公共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托育需求。
建议生育医疗费补贴与物价和工资水平匹配
现行上海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补贴与生育津贴两大项,计划内生育女职员生育医疗费补贴是3000元。黎荣感叹,这个标准有些偏低,远低于目前生育实际支出,“很多怀孕女职工到医院建卡后,要自己垫付上万元或数万元做产检,生育花销蛮大的,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再生二孩的主要原因。”
市妇联在拟提交的《关于及时调整完善本市生育保险政策的建议》中,建议适时适度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建立生育医疗费补贴与物价和工资水平相匹配增长的机制。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本市生育保险对符合计划生育的城镇妇女产假及晚育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实现了社会统筹,但在沪外省市农村户籍女职工未纳入保险范畴,她们只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险,无法享受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可能会保障不到位。针对这一“短板”,市妇联建议,实现本市生育保险的全覆盖,将外地农村户籍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加强生育保险缴费监管,提高企业生育保险缴纳率。
本文编辑:叶松亭、范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