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对有金融属性和实质行为的线下第三方企业也应加强监管
“3个月利率8%,最高能到16%,而且随时可取”;“实力雄厚、政府补贴、国资系公司担保”……
在上海的一些社区里、道路边、写字楼上,近来冒出不少从事投资理财业务的“资产管理”“金额信息服务”公司广告。随之而来的,是无数电话及无数诱惑。
这些公司是否真如说的那么厉害?
现象一:成立多个公司“绕圈圈”,钱最后都给了自己
“我们这个白云山的项目,2年的年化利率能达到16.2%。”上海盈玺资产管理公司理财规划师向记者介绍,他们代理温州市白云珍稀动植物开发有限公司一个开发项目,总规模2亿元,第一期5000万元,同时信誓旦旦地说绝对不会跑路,没有任何风险。
而记者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查询发现,上述白云公司的大股东为上海金闳实业有限公司。而金闳的大股东,又绕回了“上海盈玺投资有限公司”。盈玺投资的股东,正是上面介绍的盈玺资产管理公司的法人夏念文。绕了几个圈,这些公司其实都是一个人的。
“这种形式就是我们常说的自融。”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自融有时不是自己融资进来给自己用,而是给关联的企业用。很多房地产公司都会成立一些平台用于自融。“这样有可能填上一个窟窿挖一个窟窿,容易出现资金断裂。”
现象二:担保公司上阵,实际上是“左手担右手”
上海国弘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王经理对记者说,他们公司属于上海国弘集团,这些理财产品由国弘集团提供担保。“就算我们国弘汇跑了,你拿着合同和材料到国弘集团去,他们会全额赔付给你的。”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说,这属于“自担保”行为,母公司和子公司自己担保自己。“为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性,保障投资者的收益,这种第三方理财公司本应站在投资人的立场上,但如果是自担保,就产生利益冲突,理财公司不会完全站在投资人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