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三:签协议“套连环”,规避监管玩花样
记者在当天财富和金鹿财行两家公司发现,合同上除了消费者是甲方、第三方理财公司是乙方之外,还出现了一个“丙方”。例如,当天财富的合同丙方是“上海融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鹿的丙方是“上海毓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经理介绍,这样做是为了规避监管。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没有债权出让的经营范围,直接签合同可能被定义为“非法吸储”,因此绕了一个弯。是丙方从小额贷款公司买到债权,投资者从丙方那里购买债权,而乙方只是“中介”。
在记者的询问下,金鹿财行的业务经理一开始说,即使毓点跑了,自己也会兜底;后来又改口称,“说白了,我们和毓点就是一家的,它是我们的全资子公司。真要出事了,我们两家也是连在一起的。”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珊珊说,这种做法从形式到内容的确都没有违规,有了乙方作为中介,丙方有了更好的宣传包装,乙方又没有自己售卖产品,隔离了监管的红线。
“但是,丙方出让的债权并非原始债权,债权多次转让,真实性存疑。而且从现有的交易模式来看,有可能存在赚取多重利差乃至利用交易形成资金杠杆的可能,一旦发生资金断裂,资金风险相较于正常P2P资金风险是成几何级扩大的。”
现象四:装银行、增注册资本,“草根”秒变“高富帅”
记者发现,有些公司动辄注册资本上亿元,有些还故意开在银行旁边。在位于上海肇嘉浜路的金鹿财行,记者看到进门就是和银行类似的柜台,旁边是会客室和贵宾室。
“您需要办什么理财产品,我是这里的副行长。我们金鹿在上海有很多家分行,光这里就有三家支行。”这位业务经理熟练地介绍。而当记者问这里是不是银行时,回答也模棱两可,“我们和银行是差不多的”。
记者查询发现,有些公司增大注册资本装门面。例如上述融嵊资管,最初的注册资本仅为110万元,而在多次增资后,不到半年时间注册资本从110万元狂飙至5亿元。
上海市一位监管人员告诉记者,从监管角度看,银行、保险、期货、基金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等都属于金融机构,只有拿到监管部门的牌照才属于“正规军”。
“有些资管公司都是利用商事登记改革,将原公司瞬间升格为‘高富帅’,以吸引投资人。”徐珊珊说,而且这些公司还故意声称是线下服务,与“网贷”无关。这应引起监管层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