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戴先生和释觉一住持在自在观音像前互相致意。
去年归还于五台山的自在观音像。
尚未明确供奉处的诵经菩萨像。
安放于极乐寺的净瓶观音像(左一)、送子观音像(左二)、乘龙宝瓶观音像(左三)。
本报记者 赵征南
近年来,以圆明园兽首、福建肉身佛为代表的海外文物回归话题,引发国人持续关注。据不完全统计,鸦片战争后的百余年间,百万件以上的国宝长期流落异国他乡。如何使这些文物回国,不论对政府还是民间,都是一道难解之题。
文物回归难,是由于文物流失情况非常复杂。许多文物再次被我们发现的时候已经过多次流转,各国对文物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也有较大差异,而相关国际公约缺乏溯及力、只对缔约国生效后发生的文物非法流转有效等原因,令海外文物回归困难重重。
上月中旬,泰国民间团体将一尊木质观音像送回中国,没有不愉快的争吵,没有涉金钱的交易。用新闻通稿中的话说,是文化的巨大感染力和持有人的无私奉献,一路上为观音像的回归保驾护航。
木质观音像回归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此次回归能否为海外文物回归提供一个好的范例?我们还需在哪些方面继续努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奔赴北京、石家庄、五台山等地,对佛像回归的当事人进行了采访。
木质观音像仍需进一步鉴定
冬季的五台山,寒风料峭,这本是一年中游客最少的时节。可最近,一则“唐代木质观音雕像回归五台山”的消息,让五台山在冬日里也火了一把。
去年12月12日,北京。泰国驻华大使馆、泰国文化部、泰国佛教造像与文物协会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泰国佛教造像与文物协会常务副会长龙戴先生代表泰国官方和民间,将一尊木质男相自在观音菩萨雕像无偿归还给中国,未来将供奉于山西五台山东台望海寺。
五台山由东台、西台、南台、北台、中台五处山峰组成。它贵为四大佛教名山之一,寺庙群自汉明帝年间始建,直到明清、民国,历代都有新建和补修,规模巨大,文化遗产极其丰富。望海寺始建于隋朝,位于东台望海峰的台顶,海拔近3000米。据《清凉山志》记载∶“蒸云寝壑,爽气澄秋,东望明霞,若陂若境,即大海也。亦见沧瀛诸州,因以为名。入冬之后,盘旋而上的山道变成雪道,周边的山体沉浸在一片云山雾海之中。”
时至年底,望海寺及周边许多地区已被冰雪覆盖。下了汽车,寒风顿时入骨。哪怕进了屋子,记者硬是10多秒抖得说不出话来。
得知记者想一睹佛像真容的来意后,望海寺昌学法师不无遗憾地说:“目前,尽管从师父(释觉一住持)那里得知了消息,但佛像仍未进寺,具体进寺时间还不清楚,佛像何时能与信众见面也是未知。”他在手机里打开了佛像的照片,从照片可见,自在观音像一改佛教造像直立或打坐的成规,右腿曲蹲,重心落在左胯,右手微抬微翘,左手为支撑点,自由自在,毫无拘束。
不过,即便未见佛像真容,昌学法师也难抑激动。“国宝绝不能流失海外。这是望海寺第一次接收海外回归的文物,我非常高兴。”他说。
对于所有关心文物回归的国人而言,没有付出巨额金钱就让文物回家,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
一般而言,判断一件文物的价值,需要从年代、完整度、大小、铭文、存量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泰国佛教造像与文物协会中方代表给记者的回复显示,本次回归的自在观音菩萨坐像高达1.86米左右,为佛教早期文化中的男相观音像,历经千年令其漆色斑驳,但整体保存状况良好。法相庄严慈祥,线条温润流畅,整体造像气韵生动,气势威严,为唐宋时期不可多得的佛像艺术珍品。根据该代表的说法,“这尊自在观音菩萨坐像原应供奉于中国的皇家寺院,是古代中国朝廷祈祷国泰民安的圣物。”
促成佛像回归的河北省文化交流协会会长陈泉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在观音像雕刻工艺非常精湛。“说它艺术价值高,关键还在于表达了慈悲的神韵。从佛学角度上说,就是远看为悲,怜悯之情凸显;近看为慈,微笑着有圆满之意。”他说。
人们常说,观音菩萨是“男身女相”,怎么还有“男相”观音?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研究所教授何志国告诉记者,根据佛教艺术研究,观音菩萨从印度传入后一直以男相示人,深目高鼻、上唇上方有胡须;南北朝时,观音像逐步“汉化”,面部还是很清瘦,胡须逐渐减少,但身上穿起了中国的服饰;唐代则经历着男相女性化的“纠结”过程,面部丰满,皮肤顺滑,可上唇胡须仍在;宋代以后,女相成了潮流,胡须消失,造像修长清秀,做工越来越细腻。
更难得的是,它还是木质的。何志国指出,从材料上看一般有石质、木质、金属质(主要是青铜)三种,除金属质需铸造外,其他两种佛像皆为雕刻,对工匠的要求非常高,几乎不允许任何失误。而相对其他两种而言,木质材料更加不好保存,所以存世的唐宋木雕佛像非常少。
不过,陈泉州也表示,观音像归国时仅经过部分专家初步鉴定,还未用现代技术测定佛像年代。对此,何志国认为,该佛像的价值需要文物部门进一步鉴定。“对捐赠文物的价值,需要文物专家的严格鉴定,仅凭照片难以认定佛像的真伪、年代。未来,我国文物部门应当主动参与到文物回归中来,组织力量对文物进行鉴定。”他说。
用文化建起文物回归桥梁
那么,这尊珍贵的自在观音像是如何回到祖国的呢?
“首先就是反复跟龙戴沟通,建立互信关系。等到有了文物回归这种想法,就想着用中泰两国之间都能接受的理念——佛教文化,用文化的共通点来说服佛像持有者。整个过程非常和谐,双方之间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用陈泉州的话说,一个字:心,真心诚意待对方;两个字:文化,用文化建立起文物回国的桥梁。
据陈泉州介绍,自在观音像并不是龙戴唯一归还的文物,同一批的还有其他4尊观音造像——观音三十三像中的乘龙观音像、送子观音像、净瓶观音像以及诵经菩萨像。除诵经菩萨像外,其他3尊现在存放在石家庄的极乐寺。
陈泉州早年研修佛学,曾在一次赴泰国交流的活动中认识了龙戴。很快,两人成为好朋友。偶然间,陈泉州在和龙戴的聊天中得知,龙戴的父亲也是一位文物收藏家。在战火纷飞的1947年,为换取军费,当时国民政府指派货轮携带文物南下售卖,龙戴的父亲花费重金,买了很多文物,包括5尊木质观音像。
“前些年,‘文物回归路漫漫’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国家有关部门也号召民间以各种渠道让流落海外的文物早日回归,我也想做这样的尝试。”陈泉州有了促使文物回归的想法,却不敢和龙戴明说,毕竟有的佛像价值超千万,如此价值连城的瑰宝怎会轻易赠予他人。
为了让文物早日归国,陈泉州一有机会就做起龙戴的工作。“主要就谈谈中泰在佛教文化中的共通之处,我跟他说,中国有很多佛教信众,如果观音像能回到原先所在的中国就好了,这样能帮助更多的信众。他是一个非常无私的人,我觉得有机会。”
就这样前前后后大概一年半的时间,前年5月,龙戴在到访河北极乐寺所在的灵山景区时终于给出了陈泉州想要的答复:“观音菩萨在中国文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我和全家决定将这5尊观音像以赠与的方式无偿归还中国,希望佛像将泰国人民的友谊和祝福也一起带回中国。”可当时的陈泉州却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他担心:“这批文物在国际市场上绝不是一笔小数目,龙戴会不会突然变卦呢?”
陈泉州没有等待,他立刻买了飞往泰国的机票,前往泰国进行答谢和回访。更重要的是,他要亲眼见证佛像的回归,确保佛像回归之前,“什么事也别发生”。
大约过了10天,文物从泰国起运,在特制箱子和防潮剂的保护下,沿海路驶向天津港。准备从天津入关。没想到,文物归国路突然遇到了障碍。“入关时把佛像认定为文物,若文物涉及买卖,需要交很多税,而一时间文物赠与的证明又开不出来。不得已,我的目光从文物部门转向宗教部门。我首先联系好了一个佛像安身之处——极乐寺。接着通过基层宗教部门层层上报,终于拿到了无偿赠送的证明,佛像得以放行。当时记得就一个要求,佛像归国后要保证留在国内,不得再流向国外。”陈泉州说,“那几天的滞留也造成了我不小的损失,但我更担心的是文物出现什么闪失。”前年8月31日,经过民宗、海关等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精心组织安排,5尊菩萨像成功运抵河北石家庄。
陈泉州坦言,他不支持随意动用诉讼这种方式让文物回归。“诉讼搞不好会伤害两国人民甚至政府之间的感情。”他说,“民间沟通可能会比较慢,一开始看起来没什么希望。但只要努力,从分歧到共识一步一步交流,说不定能让彼此找到双方都认可的地方,共通点越来越多,到最后就有种感觉,放你那放我这没有区别,说不定放你那里更好。这样一来,双方都会促成文物回归。这对两国人民的情感交流也大有好处。”
在前年的回归活动中,中泰官方都非常重视,河北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和泰国驻华大使现场见证。去年的活动也赢得官方的支持,活动被纳入“中泰交流40周年”系列活动当中,包括泰国文化部副部长、泰国驻华使馆使代表商务公使、泰国驻华促进投资委员会负责人在内的官员代表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两国政府非常关注,但总体而言,2014年和2015年的两次文物回归应当是一次民间活动。”陈泉州认为,用文化交朋友,经过民间努力促成文物自己“走回来”,为我国海外流失文物回归提供了一个成功范本。
不过,陈泉州也提出,政府能够且应该在民间追索文物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我们去外国追索,办理相关的签证很费力,希望我们的大使馆工作人员,特别是文化参赞能给予帮助;经民间协调后返还的文物入关,相关的手续需要简化,而且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理应更加细化。”他说。
回归后千万别忘了保护好
“现在是寒冬,佛像最快会在2016年春节后和信众见面。”对于自在观音像的未来,望海寺住持释觉一表示,由于专门为造像修建的建筑物还未完工,造像对外公开展示还需要一些时日。昌学法师则告诉记者,跟普通文物不同,佛像的回归涉及宗教层面,从佛家的角度说,需要办一场迎请仪式,多则数百人,少则数十人的僧人队伍,携带各类法器,将观音像迎回,不过具体时间还需等候住持通知。
“民族瑰宝千里迢迢回到祖国,就不应让它再受伤。”何志国说,“我们应该努力让它在中国传承下去,千秋万代,一定要在运输和保存上动足脑筋。”
据他介绍,从材料上看,木制佛像的弱点是易霉变、易腐烂、易虫害、易开裂。香樟木能解决虫害的问题,却无法完全克服温湿度的影响。“这些千年木质佛像对水分非常敏感,干了容易开裂,湿了容易腐烂。所以,一定要保证真空安置,且控制在恒温恒湿状态。”他说,“运输时佛像表面最好贴上数层宣纸,而且需定制箱子,里面塞入海绵、泡沫等填充物。目的在于避免受压,防止震动。”
前年10月2日,3尊观音像正式落座于极乐寺。当时的说法是,考虑到季节因素和北方的气候特点,极乐寺方面将对观音像做特殊保护措施。保护工程完善后,将向社会开放参观。
不过,直到现在,观音像暂时还未做好公开展示的准备。日前,记者来到了极乐寺,发现3尊佛像安静地待在寺院最新的建筑“时轮金刚塔”里,宝塔大门紧锁,只有门外“圣观音像”供奉于此的石碑能看出它的尊贵。极乐寺张居士对记者说:“为保护好佛像,我们把观音像放进了玻璃罩中,在金刚塔周围也装了更多的监控。未来,配合景区的综合改造,极乐寺后方会新建一个‘小布达拉宫’博物馆,内部设立专门展厅,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外展示3尊观音像。”
这种保护方式可以被望海寺借鉴吗?“在保证佛像能妥善保存之前,先将其放置于一个比较封闭的环境中,不对外公开展示,是比较明智的做法。”何志国说,“但或许这还不够。我曾在国内某大型博物馆看到,即便使用真空装置恒温恒湿保存,唐代木质佛像还是出现了些许裂缝。要知道,在大型博物馆,文物管理员每天都会记录并跟踪文物的病害,包括看得见的腐蚀、开裂和看不见的真菌。而小型博物馆很难做到。”
何志国进一步指出,佛像免费归国只是一个开始。迎回家就万事大吉?绝没那么简单。后期可能需要大量的保护成本,这一点应当被充分考虑。仅仅依靠佛门子弟的宗教热情,保护好佛像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古代木质佛像不仅仅有宗教意义,还有着无与伦比的文物意义。文物部门不能逃避责任,而是应该主动参与进来,同寺院等宗教机构展开文保合作。“文物回国后如没有保存好,原持有人会有多心痛!在文物回家后,确保这些文物的‘安全’,才能让海外文物持有人的归还热情持续燃烧。”他说。
专家访谈 文物追索:政府和民间应形成合力
与平安回归的木质观音像相比,很多海外文物归国之路难言顺畅。自家文物回家难的原因究竟在哪?要想让它们尽快回家,政府、民间分别应该做出哪些努力?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王云霞教授。
诉讼是权利,使用需谨慎
文汇报:如何定义文物追索?
王云霞:“文物追索”不是严格的法律用语,它泛指一切通过法律、外交等途径要求文物现持有人或所在国归还被盗、非法出口和非法交易文物的行为。一切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文物都需要追索。
文汇报:文物追索有哪些方式?为何现在的文物归国难于上青天?
王云霞:文物追索的方式多种多样。从政府层面看,可以采用与所在国政府谈判、提交国际仲裁、提请教科文组织等相关国际机构斡旋、直接参与诉讼等方式。从民间层面看,包括个人和民间组织在内的一切力量均可参与,通过与文物现持有人直接沟通磋商,促成文物有条件或无条件回归,当然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对追索而言,由于文物流失情况复杂,许多文物在我们发现的时候已经过多次流转,各国对于文物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有较大差异,而相关国际公约缺乏溯及力,只对在缔约国生效后发生的文物非法流转有效,使文物追索困难重重。
商业回购不应视为文物追索的有效方式。这些年国际市场上中国文物价格一路走高,跟中国文物收藏热潮有关。有些回购分明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却硬是与文物追索挂钩,也在很大程度上推高了这个市场。商业回购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绑架国民的爱国热情不仅不道德,而且会给通过法律或外交途径追索文物造成障碍和困难。
文汇报:那民间进行的诉讼呢,有人说诉讼是最好的追索方式。对此,您怎么看?
王云霞:诉讼是受害人或受害国家的合法权利,如果法律依据充分、证据明确,当然可以行使这个法律武器。不过,既然是诉讼,就会有输赢,结局如何不太好预测。万一败诉,下一步再由政府出面追索就很难了。
文物追索诉讼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包括国际法和相关国家的法律。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打击文物非法流转公约和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公约,肯定了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应返还原属国的精神和原则,但它们仅适用于公约生效以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返还,而且仅适用于缔约国之间,一些主要的文物流入国并不是这些公约的缔约国;如果要依据文物所在国的国内法进行追索,通常也会遇到诉讼时效方面的障碍,对善意持有人的救济以及如何证明等程序方面的问题。二是证据是否足够清晰确凿:如果文物是在动荡年代被非法出口,由于当时管理混乱,我们已经很难确定它们是如何被盗或非法出口的;即便是近年来被盗或非法出口的,也有可能因为其被盗掘前有关机构还不了解其保存状况而无法提供清晰证明。三是法院的选择。文物追索诉讼通常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文物目前所在地进行。在中国国内诉讼也可以,但因为被告和文物均不在中国,即便判决原告获胜,也很难获得实质性补偿,无法实现追回文物的目的。
《文物保护法》应宣示追索权
文汇报:文物流失一般有哪些途径?从目前来看,很多文物,并非流失于外敌入侵的战乱年代,而是在当代流失。对此,您怎么看?
王云霞:文物流失的途径很多。历史上因为战乱、缺乏有效的管理等原因,已有大量文物流失海外。改革开放以后,《文物保护法》建立了严格的文物出口管制制度,《刑法》也对盗窃、盗掘和非法出口文物等行为给予严厉制裁。但是,由于文物非法交易带来的非法利润太丰厚,我国文物流失仍然非常严重。大量文物通过香港、澳门等地的中转,流向欧、美、日等市场国家。随着我国边境管理的日益规范化,文物流失的情况逐渐好转,但是也不能说流失通道都被封死。只要边防检查或者通关货物检查不严,就有可能成为文物流失的漏洞。
文汇报:您觉得,政府、民间、社会组织在文物追索中分别应当扮演何种角色?
王云霞:政府和民间力量在文物追索中扮演着不可互相替代的重要角色。对于历史上流失的重要文物,政府应组织力量进行对策性研究,列出重要流失文物清单,通过外交等途径不断努力,积极推动与相关国家之间的谈判,签署文物返还双边或多边协议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或者针对某些重要文物的返还达成特别协议,促成某些重要文物回归。对于新近非法出口的国有文物,政府应该积极与相关国家沟通,及时提出返还要求。民间人士和社会组织亦能发挥积极作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与文物现持有人沟通,提出返还要求,或帮助受害人进行诉讼。政府和民间力量应形成合力,共同为促进流失文物返还做出贡献。政府不应忽视民间组织的作用,更不应将民间组织的参与视为“添乱”,而民间组织也应对相关文物追索的法律规则有更多的了解和尊重。
文汇报:在文物追索的立法上,我们还能作出哪些努力?
王云霞:文物一旦非法出口,进入到国际市场,就不是一国力量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仅仅修改国内立法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的,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在《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历史上流失文物的追索权有所规定或宣示,那对于我们开展文物追索是有一定帮助的。
目前,对于历史上发生的非法流转行为,特别是某些特殊历史遗留问题,比如二战被掠文物的返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出台一个关于促进二战被非法转移文物返还的原则宣言,以便为相关国家之间开展文物返还谈判提供依据。但由于日本等国的强烈反对,该宣言的出台也困难重重。在这方面,我国应积极敦促有关国际组织通过类似的宣言或建议,突破现有公约没有溯及力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