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国税局、上海市商务委正式公布上海第二批155家已备案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连同第一批的27家商店,上海目前共拥有182家离境退税商店。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主要分布在本事各主要购物商圈、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和涉外居住社区,涵盖了本市地标性购物中心、奥特莱斯、百货店、专业专卖店等各类商业业态。
截至到12月6日,本市共向境外旅客开具了2500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销售额达1500万元,基本覆盖全市首批退税商店,每单平均消费额为5600元。其中,有一半的境外旅客离境时实现了退税,月均600单,比北京多三倍。
退税率11%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同一境外旅客(包含外籍、港澳台人士)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物满500元即可向商店办理单据手续。根据国家规定,除国家禁止或限制携带出境的物品以外,均可以退税,但是退税商品在出境前不得拆封。
旅客在商店退税服务台办理手续,向退税商店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填写离境退税的申请单。出境时,在上海浦东机场T1、T2航站楼,或者虹桥机场T1航站楼国际出发大厅公共服务区,海关会接受检验。旅客需要出示本人护照或通行证、离境退税申请单、商品发票和未使用的商品。海关关员核查无误后会在退税单上盖章。过了海关后到退税窗口,拿着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海关确认的退税申请单即可办理离境退税。退税币种为人民币,也可以选择兑换成外币。退税如果是1万元人民币以下可以选择现金,也可以选择银行转账,1万元以上必须是银行转账。退税率为11%,但是会扣除2%的手续费,实际退税率为9%。
此次新增的155家已备案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已由上海市国税局(http://www.tax.sh.gov.cn/pub/)、上海市商务委(http://www.scofcom.gov.cn/)网站公示。已张贴《退税商店标识》的退税商店,可以为境外游客提供开具退税申请的服务。
《退税商店标识》
六省市明年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和四川省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此前,海南、北京、上海已经实施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天津
天津首批退税商店有34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即可离境退税: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
天津离境退税口岸包括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和东疆邮轮母港。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已具备离境退税条件,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办理离境退税业务。东疆邮轮母港由于建筑结构和通道布局的限制,将在具备条件后适时开展相关业务。
由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的跨地区、跨部门的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尚未上线,天津实施的离境退税还只能适用于“在天津购物,从天津离境”的境外旅客,暂无法开展跨区域购物退税业务。下一步,天津将加强与北京合作,探索京津离境退税一体化试点,为全国离境退税互联互通积累经验。
四川
四川选择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为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首个离境口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为退税代理机构,首批在成都市选择27家退税商店,今后将进一步增加退税商店数量,加快扩大政策覆盖面至全省范围。
根据此前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文件,能享受退税优惠的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福建
截至12月25日,福建有28家商店(超市)成为首批指定退税商店,主要分布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南平和平潭。退税商店名单可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www.fj-n-tax.gov.cn)、厦门市国家税务局(www. xm-n-tax.gov.cn)官方网站查询。
其中,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平潭海峡高速客运码头、厦门五通码头作为首批离境退税口岸。兴业银行为长乐机场、晋江机场、平潭客运码头退税代理机构,厦门银行为五通码头为退税代理机构。长乐机场、晋江机场、平潭客运码头、五通码头离境隔离区内设置专用退税场所。
在退税物品主要范围方面,是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综合上海市政府网站、“上海发布”微博、上海市国税局网站、上海市商务委网站、新华社、天津日报、四川日报、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