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最贵铁皮”牵动着上海不少家庭的心。原本市国税局员工和数位黄牛组成的11人团伙,在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里应外合骗取沪牌4051张。几千张沪牌没有经过拍卖就流入市场,引发舆论关注。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原国税局员工傅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团伙其他人均获刑罚。另外,法院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不同数额罚金的刑罚;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据了解,在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原上海市某国税局科员傅某某、蒋某某(另案处理)与黄牛陈某某等人,采用多种手法来诈骗额度。
黄牛陈某某先到二手市场购买车辆退牌单,填好虚假车牌信息后,用客户名义将材料交到税务机关缴纳购置税。之后黄牛将填好的退牌单交给在税务机关负责收取材料的傅某某,傅将材料转给负责资料归档的蒋某某,蒋将敲完“转籍”或者“退牌”字样的购置税完税证明副联交给黄牛。拿到副联后,黄牛再将原先的“转籍”或者“退牌”字样涂改成“私拍”,再加盖上蒋某某事先刻好的“私拍”字样章和校正章。这样完税证明就变成了“私拍”的完税证明,黄牛凭借此证明直接到车牌管理机关上牌,避开拍卖流程。之后,傅某某职位调整,能接触到真正的“私拍”章,骗额度更加顺手。由于当时沪A牌照额度性质审核由国税局负责,所以该团伙在8年中屡屡得手。
2012年,新设的额度审核行政机关介入,税务局只负责征收购置税。之前手法失效了,该团伙又研究起新办法。由于当时新设的额度审核部门刚接手,与税务局之间不联网,信息不互通,傅等人开始假意办沪C牌照实则办沪A牌照。黄牛让客户用找来上海郊区县的身份证去购车,黄牛根据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保险单到国税局缴纳购置税。缴税后,国税局会将一张购置税副联交给额度审核部门审核。此时黄牛谎称办沪C牌照,额度审核部门就会在副联上盖章并填写“沪C”。之后,黄牛就将“沪C”改成“私拍”,盖上事先伪造的额度审核部门校正章,之后便能顺利办出沪A牌。
公诉机关起诉称,该团伙涉案金额达2.2亿元,11人均涉嫌诈骗罪。在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车牌额度属于诈骗罪对象中的财产性利益,因为沪牌的拍牌流程符合一般财产的交易流程,具有财产可交易性的一般特征,故而可以认为是一种财产性利益。对于被诈骗对象,公诉机关认为被骗的对象是上海市人民政府,额度的实际控制权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所享有。此前,还有媒体报道称,该团伙作案期间其非法操作模式外界并非一无所知。被告人吴某某之前只是一名普通的代拍车牌“黄牛”,无意中得知傅某某等人的操作手法后,就找到团伙中的成员索要“封口费”。很快,吴某某就拿到了封口费,且在随后一段时间里,他至少要到了不少于3次的“封口费”。傅某某等人在权衡利弊后,最终决定拉吴某某入伙,以绝后患。
昨天下午,一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傅某某、凤某某、杨某某等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五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不同数额罚金的刑罚;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傅某某、凤某某、杨某等11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采用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等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吴某某以揭发他人犯罪为要挟敲诈勒索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根据上述被告人具有的自首、立功、从犯、坦白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结合被告人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实质危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