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车撞上警车后,不但逃逸还找人顶罪。近日,上海闵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肇事者和顶包者两名犯罪嫌疑人。
2015年8月20日23时许,上海闵行公安分局的交警和协管员一起驾驶着警车沿着金平路商业街巡逻,忽然看见一辆比亚迪轿车正缓慢行驶,因为怀疑司机酒驾,于是交警下车并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但没想到司机突然加速试图超车。由于道路狭窄,比亚迪轿车一下撞上了警车,协管员见状赶紧和交警一起上前准备将司机抓住,不料司机又开始倒车,并再次撞上了警车,随后加速逃跑。最后,民警在不远处找到了撞上花坛的比亚迪,司机已经不知去向,车内发现了一部手机。
根据现场遗留的手机,警方查到机主为男子高某,经电话联系,高某称车子的确是自己的,但事发当天自己将车借给了一个客户,不小心将手机落在了车上。
9月8日,一名姓杨的男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称自己是肇事者,随后警方对杨某采取了强制措施。过了一周,杨某又告诉警方称自己是替人顶罪,真正的肇事者是高某。
原来,发生事故后,高某让一个朋友帮自己联系到杨某为其顶罪,告知其只需被关不超过一个月,并给了杨某8000元钱作为报酬。为了防止露出破绽,高某先是将事情经过详细地跟杨某讲了一遍,随后又带着杨某到现场认路,并告知其当天的穿着,原本以为这样天衣无缝,但没想到杨某还是“临阵倒戈”了。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进了看守所后,杨某在跟其他被羁押嫌疑人聊天的过程中,得知事情并不是只要关几天那么简单,撞警车逃逸可能要被判刑。杨某开始后悔,才向警方交代了实情。两天后,高某得知警方已知真相,于是到派出所投案,交待自己是因为没有驾照,害怕被交警查处所以才驾车逃逸。
据检察院透露,2012年之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曾因纵火罪获刑,2015年被释放;而杨某为了区区8000元也将被处刑罚。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高某不听从交警指挥,驾车撞击警车且逃逸,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而杨某明知高某为肇事者,在收取好处费后为其顶包,其行为涉嫌包庇罪。日前,闵行检察院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