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宇和禅寺是香火之地,可飞贼梁某和莫某却把它当成盗窃的好地方,多次潜入庙宇禅寺盗窃。日前,金山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梁某有期徒刑8个月,莫某有期徒刑6个月。
2015年3月13日0时36分许,梁某和莫某驾车至金山区朱泾镇新农五龙庙附近,两人翻过围墙进入庙内,并在庙内客堂办公桌上窃得三星牌笔记本电脑、华硕牌笔记本电脑各一台。2015年3月14日3时7分许,梁某和莫某驾驶车辆至又窜至金山区亭林镇的松隐禅寺,两人轻车熟路地翻过墙头进入寺庙,顺利在庙内蜡烛房抽屉内窃得现金800余元。
2015年4月21日,梁某和莫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金山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莫某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加上梁某是累犯,应从重处罚,因此判处梁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2000元,判处莫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