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晶卉
今年3月15日,上海地方性法规——新《消保条例》正式实施。新《消保条例》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上提出了“一人一物一确认”原则,以更好地让“后悔权”落地。
新《消保条例》实施半年后,企业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范上做得怎样?今年9月,市消保委电商办对14家电商企业“一人一物一确认”情况开展了调查。市消保委昨天通报称,调查显示,85.7%的被调查电商企业能够按照新《消保法》和新《消保条例》的规定明示,而国美在线、百联E城等部分电商因玩“躲猫猫”而被消保委约谈。
没执行是“总部说会影响销量”
所谓“一人一物一确认”,是指关于是否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经营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并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技术手段供消费者确认。在市消保委看来,“不退货就应该把丑话说在前头”,这能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法规真正“落地”,也更有操作性。
但这次半年大调查发现,国美在线和百联E城两家并未做到。记者在国美在线网站上看到,退换规则隐藏颇深,消费者需点击购买商品页面中的“售后服务”,才能了解是否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国美在线企业代表对此表示,企业注册在上海,但运营在北京,实施上海的地方性法规有困难:“总部的领导否定了我们的提议。管理层觉得,这会对产品销量带来影响。”
另一家知名电商百联E城同样也在“躲猫猫”,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不作任何提示,甚至在退换货政策中注明“顾客退货,需扣除手续费,手续费为商品售价的10%,客户自行承担运费”,不仅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也与新《消保法》和新《消保条例》中关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相悖。
对此,百联E城代表解释称:“声明中这么写,但我们实际操作时还是按条款做的,不会出现收费情况。”
“一物一确认”为何难遵守
据统计,2014年市消保委系统受理网络购物投诉33609件,而今年仅上半年就已达23241件,同比增长了75%。其中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网店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无理由退货义务,二是网店未以显著方式告知引发退货争议,三是网店以商品拆封为由拒绝退货。
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透露,除了国美与百联E城,其他电商也有些小猫腻,比如有电商把不支持七天退货的说明放到“售后服务”一栏,消费者不点击难以看到。
“一人一物一确认”为何在一些电商企业难以推行?上海苏宁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冯丽丽认为,“一人一物一确认”需要企业投入一定成本,在消费者网购流程中添加一些选项和标签。同时“一物一确认”只是上海地方立法的要求,所以有些总部不在上海的电商可能对于执行“一物一确认”不太积极。
记者了解到,在上海新《消保条例》中,虽然有约束条款,但未对“一人一物一确认”有明确的罚则,消保委最多只能约谈企业,这也可能造成企业有恃无恐。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被约谈企业“屡教不改”,下一步不排除将他们移送相关监管部门处置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