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网上叫外卖也管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号称史上“最严法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不仅从源头上对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还要求食品企业建立可追溯体系,在旧法基础上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以及“诚信自律”的条款等。
网络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上海正推进政府监管数据与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的对接,以防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
另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近起草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定义了网络食品经营范畴,未来微信朋友圈内卖美食或也需要办证。[详情]
婴幼儿奶粉管理达"药品级"
根据新规,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配方注册,食药监总局对申请注册的配方的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进行核查和审评后,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准予注册后企业方可生产。
新法明确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转基因食品不标示可罚10倍
在新食品安全法中,对于转基因标示的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就转基因标示问题提出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由消费者自由选择”,“未按规定标示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网购新规:电商戴上“紧箍咒”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2015年的“双十一”将会迎来更加严格的管控。
“刷好评删差评”被严禁
对促销中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即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所售商品的销量、经营者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好评度评分、删除不利评论等虚抬商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明令禁止,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网店经营者将受罚。
禁止“订金不退”等霸王条款
不少电商在以往促销活动中往往规定预售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新《规定》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赠品也享“三包”
新《规定》中对赠品也有严格限制。要求对附赠的商品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