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薄小波
村民小组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基础和细胞,村民小组长是最小的“村官”,是社会管理的“神经末梢”。2014年的市委1号课题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做强“村民小组长”这一“神经末稍”,成为农村地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抓手。青浦区在朱家角镇、华新镇等农村地区,开展“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并于去年10月起在朱家角镇、华新镇等选择了一些村开展了“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试点。
试点工作首先完善了村民小组长及组委的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村民小组长由村党支部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村“两委”班子商议,听取群众意见,召开户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组委由村民小组长提名,经村委会审核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实际推选中,试点村党支部注重把那些在村民中具有较高威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和组委。小组长提倡男55岁、女50岁以下,全职或兼职。目前,试点村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组长,2名组委和X个自治骨干,实现了村民小组“1+2+X”自治工作架构。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定位明确为“六大员”:一是村民小组的看护员:全面负责本村民小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三违”、群租、人口管控、环境卫生等问题和情况的,及时上报;二是村民群众的服务员:依靠和组织本小组党员、村民代表等自治骨干,向本组村民提供便利和服务;三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政策、规定、决议等;四是上下沟通的传递员:做好上情下达,及时向本组村民传达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好下情上传,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五是维护稳定的安全员:加强日常组务管理和巡查,发现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妨碍社会治安秩序和影响生态环境等行为的事项,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处置;六是化解矛盾的调解员:维护本小组村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村委会开展工作,及时化解村民纠纷和有关信访问题,防止矛盾激化。组委协助村民小组长开展工作。为了村民小组更好地开展工作,确定了村民小组长或一名组委家的“客堂”作为本村民小组的议事场所,并配备基本的办公设备。村民小组长的工作报酬实行补贴制,按照“基本统一、区别对待、多劳多得”的原则,分为岗位补贴、规模补贴和绩效考核三块。此外,村民小组长的考勤、考核、培训等也都建立了一整套的规范运作机制。
试点工作阶段性的成效非常显著,改选后的“村民小组长”年龄、学历结构均比上一届得到显著优化;因明确了待遇报酬,大大提高了村民小组长的内动力,原来的“老弱病残”变成了“精兵强将”。村民小组长的执行力也大大提高,如华新镇马阳村在试点过程中推行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考核,确定了会议考勤、农业服务、材料收发、社会稳定、“三违”、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水电管理和突发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任务,实行百分考核,每扣一分扣绩效考核20元,村民小组长的工作由“虚”到“实”、由“定性”向“定量”转变。由于村民小组长作用发挥到位,各项工作跨前一步,把问题矛盾的预防、发现、处置解决在最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据悉,青浦区将在总结完善试点的基础上,推广这一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的创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