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遇拒载、绕道可电话投诉
本次集中整治,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信访办还专门梳理了出租车拒载等行业顽症的“投诉指引”,详细告诉乘客遇到上述情况,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何为“拒载”?
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涉嫌“拒载”:1.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2.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3.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4.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其次,如遇“拒载”乘客可拨打021-12345市民投诉热线,并尽可能提供以下线索:1.通过手机视频或录音记录拒载发生过程;2.投诉车辆的牌照号、顶灯背面的公司名称与驾驶员服务证号;3.事件发生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4.如有其他在场证人的提供其姓名与联系方式。执法人员表示,乘客提供的线索越全,对于投诉查处则越有帮助。
同时,如遇“绕道多收费”等违法行为,乘客也可通过021-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并需提供以下线索:1.车费发票,确认发票上的公司名称、车号证号、乘车时间、金额等信息与车辆实际相符;2.有条件的记下车辆行驶路线,提供准确的乘车起讫地点。
本次整治,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对涉及拒载、绕道、多收费等行业顽症,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吊证的坚决吊证、该暂停营业的坚决暂停营业。同时,还将强化企业约谈,督促企业加大内部管理。
附:上海出租车司机可被处吊销准营证和暂停营业15天的违法行为
12种可被处吊销准营证的违法行为:
1.在当年内拒载或者有前款第一项至第十五项的行为达两次的;
2.一次多收费超过标准一倍或五十元以上的;
3.出具违反本《说明》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车费发票且多收费的;
4.收取车费后出具废发票、假发票的;
5.恶意捉弄、侮辱或殴打乘客的;
6.在被处以暂停营业期间继续营业的;
7.利用客运服务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故意造成计价器失准或损坏,以及利用其他手段舞弊的;
9.被处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0.窃取乘车卡内资金的;
11.擅自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与他人,经查实驾驶者载客营运的;
12.严重侵害乘客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