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局原副局长陈凌
9月18日,澎湃新闻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获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成都铁路局原副局长兼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绵乐公司)、西成铁路客运专线四川有限公司、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陈凌(正局级)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侦查终结。
经查,2009年至2014年期间,陈凌利用担任成都铁路局副局长兼成绵乐公司、西成铁路客运专线四川有限公司、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95万余元。陈凌在担任成绵乐公司负责人期间,授意公司以单位名义索取相关建设、设计单位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62万余元。
日前,该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铁路中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