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花费巨款在美容会所办理一张“养生终生卡”,两年后却意外发现美容会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卡却遭到拒绝。近日,杨浦区法院认定双方合同已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判令解除合同,并酌定美容会所返还5万元。
【案情回放】
2010年8月,王女士花11.8万元在美容会所办理了“养生终生卡”。两年后,王女士发现美容会所开具的发票是假的,她遂对美容会所展开调查。
庭审中,王女士指出美容会所出售的药剂“姿御玲珑装” ,其生产商停产关闭。同时,美容会所未经变更登记,超越经营范围擅自销售美容产品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被工商部门责令整改。王女士认为,美容会所有过错导致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解除合同,退还11.8万元。美容会所辩称,王女士从办理会员卡起消费金额已超过11.8万元。同时自身已整改完毕,完全有能力继续提供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法院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定由美容会所返还王女士会员卡费5万元。
【以案说法】
问:美容会所提出整顿完毕并具有继续提供服务的能力,为何仍判令合同解除?
答:美容服务合同需有美容机构人员亲自履行,且消费者需自愿接受服务,故人身依附性质非常明显。本案中,王女士多次举报被告,双方纠纷一直未能解决,彼此间的信任、理解不复存在,故双方已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合同目的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