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英语老师,最近,我发现自己爱上了班上一名18岁的男生,他对我也很好,这种感情正常吗?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在各大学的网站、大学城的论坛上,时时可以见到类似帖子,有的是老师爱上了学生,有的则是学生迷恋老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其中,严禁高校老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规定,引起了各方讨论,这是否意味着“师生恋”今后只能出现在文艺作品里了呢?
就此话题,记者在松江大学园区采访了部分学生,多数学生对此持宽容态度,“我觉得既然都是成年人了,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一起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大学生现在可以结婚,甚至可以生育,难道就不能选择身边的老师吗?”还有学生认为,鲁迅和许广平、沈从文和张兆和、余秋雨和马兰等等,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浪漫故事,留下过很多佳话。
但是,高校负责人对此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教师在婚恋、在性方面与学生保持一定距离,这是当下中国高等教育环境下师德的一种体现,“老师对学生不仅是利益相关,而且是权力相关,掌握着权力的人对那些被掌握权力的人,两者是不对等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说产生了爱情,在利益相关的情况下,这种爱情是非常可疑的。所以,你要真想爱你的女学生,有两个选择,第一个离开学校,第二个等她毕业。”
记者注意到,在高等教育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对此也有明文规定。美国、加拿大等许多国家的大学,在权衡各方利弊之后,都严令禁止师生恋。事实上,我国在没有出台相关规定前,曾出现过多起高校性骚扰案,如厦门大学教授骚扰女研究生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与“师生恋”保持距离,是高校教师必须遵守的师德之一。
从教育发展史来看,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史与教师的道德修养有着直接关系。当前,我国大学校园里部分高校老师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除了“师生恋”外,还包括了导师与研究生的不正常“雇佣”关系。不少高校内,研究生称导师为“老板”,部分教授则将自己的学生当作了廉价劳动力驱使,使原本的教学关系演化成了雇佣关系。研究生耳闻目睹,皆是金钱、利益之争,何来教书育人?有的教授自己不写论文,学生写完论文之后,将自己的名字一挂,专当“署名教授”。更有甚者,抄袭、剽窃、造假等现象层出不穷,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教育专家指出,高校里如果只认“老板”,则无学术可言。高等学府是学术圣地,不谈学术,无以办大学;不讲学术标准和操守道德,则无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高质量人才和办高水平大学就无从谈起。
时下高校内还有一些不讲师德的现象,比如,有的教师不精心备课,用陈旧过时的讲义对付学生;有的教师缺乏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一味崇尚传播西方价值观念。高校教师是大学生为人处世的直接参照系,他们的德与行是大学生走向“成人”和“定型”的直观范本,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力。目前,少数大学生存在理想信念迷茫、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与一些高校师德缺失分不开的。
专家指出,在价值观日趋多元化的今天,尤其有必要改善高校教师的师德。要想育人,必先正己,只有教师在道德上追求至善,学术上追求至真,当好年青一代的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