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牛”因签证问题缩短行程,游客要求全额退款。 CFP 资料
护照签证没及时拿到手,30名游客的一趟欧洲出境行程被迫缩水1天,经典景点被迫减掉。澎湃新闻7月29日获悉,游客徐小姐在结束行程之后向组团社要求赔偿。旅行社则回应称,已经向每位游客赔偿了3000元,个别游客额外要求团款20%的赔偿不合理。
出发当天旅行社通知要延期
上海游客徐小姐告诉澎湃新闻,她带家人一起报名了途牛旅游组织的一个欧洲团,原定7月6日从上海出发,7月17日返回,“团队共35人,大部分为上海游客,也有西安和浙江的来参团的,每个团员的费用为15699元。”徐小姐称,这个团本应7月5日晚上9点在浦东机场集合,7月6日凌晨1点飞往慕尼黑。但是,7月5日中午12时,组团社客服告知她们,因护照没有拿到,原定集合计划取消。
直到7月6日,组团社再次通知游客,当天15点前往虹桥机场集合,改由上海飞北京,再从北京飞法兰克福,法兰克福火车前往慕尼黑。“等我们快赶到机场又接到他们短信,说减少天鹅堡和鹰巢的行程。”徐小姐很生气,认为旅行社在出团前突然延期、又缩短行程,这是明显违约,要求退团、全额退款。她认为天鹅堡是德国必去景点,鹰巢也是号称的“牛人专线”,“我们选择这天线路就是看中了包括天鹅堡等在内的经典景点。”
徐小姐称,由于旅行社的突然变更行程,有数名游客退团。随后,旅行社客服经理与包括徐小姐在内的游客沟通,提出将“妥善解决,该赔的都会赔”。于是,其余30名游客踏上出境行程。可直到行程快结束时,组团社给游客们的答复是,领馆“签证问题是不可抗力”,公司只能赔偿游客1500元。后经沟通协商,旅行社的赔偿提高到3000元。
游客:旅行社要承认违约责任
然后,签证延迟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有些游客并不认同。7月17日回到上海后,徐小姐再次向旅行社提出索赔主张,“我们护照上的签证日期为7月2日,旅程结束后,我和德国领事馆打过电话,领馆表示7月2日签的3号就能拿,为什么途牛3号拿不到?”她认为,如果旅行社不能证明是使馆延迟签证,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按规定应该在赔偿缺失行程3000元的基础上再赔偿合同金额的20%。
随后,途牛旅游也向澎湃新闻证实,因为签证问题,最终在确保游客出行的前提下,只能及时缩短行程,并给予补偿3000元。“全团30人都已签署了补偿协议,同团的其他客人均无异议。” 途牛旅游的相关人士表示,该团队送签时间是在领馆对外公布的一般出签时间范围内的,“护照迟出并非旅行社责任导致,7月3号确实是领事馆没有给到我们护照,也没有给我们出具这种证明。” 另外,对20%赔偿的说法,该旅行社相关人士表示,条款对于此团并不适用。
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金锋表示,旅行社关于“签证迟出属不可抗力”的说法并不成立,“旅行社是旅游专业机构,应该根据情况为游客护照签证留出足够的时间,除非使领馆确实因为外交或意外事件、故障等可理解的原因,否则应当承担签证迟出的相应责任。”不过他也表示,如果旅行社按照游客实际损失做出合理赔偿,也是符合合同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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