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中年妇女突发奇想,要通过互联网找一名外国男友,然后移民。花了28800元服务费后,她还是没有找到“洋富帅”,于是将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告到浦东新区法院。但在被告提供的证据面前,原告最终赧然撤诉。
寻找翻译公司协助约会
湖北的邹女士(化名)今年40岁,初中文化程度。离婚后,独自带着十几岁的女儿生活。2013年的一天,她突然蹦出一个想法:要是能找一个外国男友,然后嫁给他,这样自己和女儿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移民国外了。
激动之余,邹女士想到,自己文化水平不高,既不会讲英语,也玩不转电子邮件。有没有提供这种服务的公司?很快,邹女士查到,上海浦东的一家公司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网站上,这家翻译公司宣称可以提供“牵线搭桥”服务,即翻译情书,并负责为双方传送信件。
邹女士大喜,马上拨通这家公司的电话。沟通几次后,她依据对方要求在家中录了一段自我介绍的视频,传给翻译公司。2013年11月15日,邹女士从湖北飞到上海,签署翻译服务合同。翻译公司承诺,只要邹女士及时提交个人资料,公司保证10天内让她的信息出现在国外的交友网站上。公司指定专人跟进服务,邹女士的中文信件及外国男士写给她的邮件,都会有专人翻译。合同中规定了邹女士的义务,包括收到外国男士信件的第二天应及时回信,否则公司不保证服务效果且不退款;交往过程中,邹女士要投入感情、时间、精力。此外,如果邹女士自行与外国男士联系,或者脱离公司对服务效果的掌控,合同视为完成。
开房证据面前申请撤诉
合同签订后,果然有外国男士陆续与邹女士联系。可一段时间后,邹女士对服务效果产生怀疑。她说,跟自己联系的男子,要么是80岁的老头,要么是20岁的小混混,有上当受骗的感觉。2014年12月,邹女士以提供的约会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理由,将翻译公司告到法院。
庭审中,邹女士坚称,自己从未与外国男士成功见面、约会,符合合同的退款要求。不过,被告出示的2份补充证据,让邹女士哑口无言。第一份证据中,有邹女士与某外国男士在武汉同一家酒店住宿,以及邹女士与这名男士的通话记录等。第二份证据则显示,邹女士与另一名外国男士在上海某酒店一起住宿。
在这些证据面前,邹女士无言以对,最后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
本案主审法官说,这起纠纷中,邹女士怀着嫁外国男友、拿外国绿卡的目的,与他人约会恋爱。这个出发点,本身就有问题。
由于文化程度不高,邹女士既不懂得怎样联系心仪的外国男士,又无法与对方直接交流,双方联络、往来信件都得交由翻译公司全权处理。其实,被告弄虚作假的风险很难控制。
另外,原被告签署的是翻译服务合同,这份合同对被告义务设置较为宽松。从合同约定来看,翻译公司只要将外国男士的信件交由邹女士,并做好相关翻译工作,让其与外国男士成功见面约会,就很难说违约。
法官提醒,婚姻应建立在深厚的感情基础上。无论是傍外国男友,还是高价征婚,只要是在功利思想的驱使下,所得到的要么是变质的爱情,要么是他人设好的局。邹女士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更应该引起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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