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与房客发生矛盾,房东林某便用滚烫的开水将房客年仅16个月大的孩子浇烫成重伤。近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房东林某今年26岁,大学未毕业休学在家,被害人昊昊的父母租借了他的房屋居住。去年4月7日,林某要求昊昊的母亲陈某代买早餐,遭到拒绝,于是他要求昊昊一家搬走。
当天下午,林某又要将昊昊父亲李某的电瓶车变卖抵房租,也被阻止。为泄愤,林某竟然向熟睡的昊昊下起了毒手。受伤的昊昊当时才16个月大。
林某遂反身回房,将陈某关在门外,后又用热水壶中的开水浇烫
正在西卧室内床上的李某和陈某的儿子,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头、面、颈、躯干、臀部及双上肢二度至三度皮肤烫伤,累计范围达体表面积的35%,构成重伤。
一中院开庭时,昊昊的30多名亲属前来旁听庭审。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林某,认为他致人重伤的手段特别残忍。林某承认了犯罪事实。辩护律师认为林某存在精神障碍,希望得到从轻处理。法院择期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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