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建大公馆的多位业主向晨报投诉:这个“新江湾城区域唯一的低密度纯别墅社区”,在收房后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2014年初签字收房后漏水、渗水状况不断,物业维修也治标不治本,导致多户居民至今无法入住。
买了千万豪宅,一年多来却只能在外租房住,有家不能回的困难该找谁解决?业主曾找街道、信访办、质监站投诉,都说要双方慢慢协调。
房子装修了三遍还漏水
2014年1月1日,李先生带着家里的长辈兴冲冲地参观了他新买的中建大公馆叠加别墅(5复6)。没想到门一开,就见到一片天花板是湿的,屋顶白粉全落在了地上。“我是2013年12月30日晚5点半来收的房,天色已经黑了,那天也没下雨,没看出问题。但2014年元旦来一看,6楼天花板上水往下滴。”李先生说,他们全傻眼了,豪宅成了“水帘洞”了。“后来装修工人对准6楼湿屋顶拿榔头一敲,‘哗’,全身淋湿。这个场景我和物业负责维修的人都看见了。上到7楼,发现30厘米的积水,说是天沟堵塞。”
之后,李先生就开始了长达1年半的装修、发现漏水、敲掉修补、再装修的循环当中。迄今粉刷墙面的工作他已经做了三遍,已经用了市面上最好的防水材料,但还是多处漏水。“最近一次装修前,发现地板下面都是水,弱电箱里也都是水,电源全都跳闸。北阳台下方,整个房顶漏水。我就把北阳台新贴的瓷砖又全砸掉,换成防水的,工作阳台再搭阳光房。按说工作阳台不用搭阳光房的,但不搭整个朝东的墙全漏。街道还说我违章搭建,后来发现确实漏水严重,而且是小区普遍现象,就让我们统一搭。”
李先生说,由于限购,他把家里其他房子都卖了,才买的这套叠加别墅。但一年多来只能每月花一万元在外租房住。物业大大小小修了不下20次都没解决问题,自己请的装修队一直完不了工,装修费也没法结算。
买来样板房,无奈全砸掉
无独有偶,从小生活在杨浦的朱先生,看着中建大公馆打地基、造起来,心心念念地买进去。结果收房时,他原定的那套楼板拱起,经过沟通,在1295万元购房款的基础上又加了215万装修费,才换到了豪华装修的样板房(1复2)。
因为是样板房,需要对外展示,朱先生直到2014年6月30日才收房。“收房时看不出任何问题,一是他们平时修修补补,小漏就补掉了;二是样板房不通水,待我一进驻通上水,二楼主卧的天花板就漏了。二楼朝北房间的地毯,我们一掀发现下面都是潮的。护墙板凿开,全是烂的,虫都飞出来。”朱先生心一横,决定把装修砸掉做破坏性检验,查出漏水的源头。又花了60万重新装修,但远远还没到能入住的水准。
“最可怕的是有一天进水管接头突然半夜爆掉,整个地下室全泡在水里。”朱先生说:“在通向公共停车库的地下二层,电梯门一打开,轿厢从电梯井里带上来的水汹涌而出。”朱先生又拿出维修队的检验报告,写着“设备问题7处,外观问题8处,漏水问题9处,其他问题1处。总共25项问题需要解决。”但他家这样的情况,还不及李先生严重,排不上小区前五位。
物业认为不存在质量问题
晨报记者又走访了其他几家住户,有的电梯外墙全是湿的,据说这种情况最麻烦,电梯井漏水随时可能断电。也有的家中已贴好墙纸入住,但外墙、内墙、窗边一起返潮。
某别墅一楼推门出来,就在地下室侧墙位置上方,便是一个目测积水深度1米的大水坑。
李先生说,据他了解,中建大公馆独栋、联排、叠加三种别墅加起来400多套,不少都有不同程度的漏水问题。
小区各户的维修情况,该小区物业上海中海物业中建府邸管理处经理汪想军应该比较了解,他能清楚地报出李先生的门牌号,但并不认为中建大公馆多数房子存在漏水的情况,“是存在一些瑕疵,玻璃周围渗水,玻璃胶没打好,这种情况是有的。物业统一登记、统一安排把问题处理掉。我们会安排专业人员上门预约、沟通处理。”“购房合同里写得很清楚,什么情况具备赔偿条件。中海也是央企,不可能说闹了就都赔,要合情合理合法。索赔你得拿出赔的理由,如果真正有问题,去法院走正常流程都可以。”
汪想军更明确表示房屋没有质量问题。“都是经过各个政府职能部门验收的,屋顶漏水的问题肯定是不存在的。毛坯房交付、装修过程中,钉钉子、打眼都可能造成漏水。而且大量集中装修肯定会出问题,这不是施工质量有问题。有时候装修工人不按正常程序走,包括敲墙,有些不该敲的地方敲掉,造成外观漏水也正常。”记者提到李先生家内墙弱电箱打开后有了一摊水的事,汪经理表示“每家每户的弱电箱都被他们在装修过程中移过,这我们都有备案的。”
目前中建大公馆除几栋未售出楼盘外,其他楼外自今年春天开始重新搭上脚手架。老业主说是正在大修,但汪经理却说“不是维修,是品质提升”,“有的石材原先建造的时候脏了,搭架子把它换掉。”
6月26日,中海地产相关负责人任勇、小区房屋维修中心负责人黄浩等人,与业主代表有过一次沟通,只同意出维修方案。昨天记者也多次致电任勇,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黄浩听说是记者采访,推说环境太吵稍后联系,便再也联系不上。
业主曾找街道、信访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投诉,都说要双方慢慢协调。
[律师观点]
业主可联合起来群体诉讼
记者咨询了上海彤泰律师事务所的董玮杰律师。他认为,如果这个案子中几个业主的投诉都属实,那么开发商在房屋质量方面肯定是有违规的。对此业主可以联合起来群体诉讼:联合申请财产保全,每家都有几十万的话,加起来达到一定数目,法院是可以冻结楼盘未售房产的。
要群体诉讼,就得各自准备好材料:维修单、维修回执,在外租房的记录,装修发票等等。董律师同时表示,遇上类似情况,找有关部门反映是一个途径,打官司维权是另一个途径,过程都可能很漫长,但也难有更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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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该如何投诉?
房价越来越贵,用半辈子的财富买的房子若出现质量问题,能否顺畅地解决呢?记者发现事实上很难。
记者昨日咨询消保委,对方表示,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建设部门投诉。不过如果涉及赔偿问题,还是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认定,然后才能向开发商索赔。专家提醒,消费者最好在购房时就将房屋质量赔偿条款写进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以方便维权。
消保委专家表示,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首先最好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最后,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合这次中建大公馆投诉业主的经历可以看出,可以投诉的部门很多,但是每个部门都有“不能解决”的可能,最后的建议依然是起诉。消保委提醒,为避免类似纠纷,消费者在购房时就应该将房屋质量赔偿条款写进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将赔偿条款明确下来对买卖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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