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各区县陆续发布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跟去年相比,今年静安区报名当日,只接受一名幼儿家长带所需材料入园进行报名或信息采集登记,而家长无需带幼儿前往。另外,静安区今年也在招生细则中首次取消了“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的说法。
此外,4月14日,闵行教育局也发布了《2015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早报记者调查后发现,去年招生意见中对于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的招生对象,规定“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而在今年招生意见中,则将“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覆盖全区入园的所有情况。
东方早报记者 吴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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