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李萌
继提供专车服务后,快的打车昨日正式推出“一号快车”、涉足搭车服务。像其他早已进入拼车市场的软件一样,快的把那些愿意分享、合乘的出行车主和搭车者视为目标对象。尽管强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作为平台运营商,如何管理专车、拼车,避免出现私家车充当“黑车”,快的仍面临现实压力。
“没有营运资质的私家车一旦收取搭乘人费用,可被认定为‘黑车’,那么为其提供预约服务信息的平台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市交通委运管处副处长马斐称。
除了倒逼政府部门尽快出台和深化运营车辆监管,上海正在制定一个针对专车的“约租车管理办法”,打车软件作为其市场置身管理规范之前的创新事物,也在迫使出租车行业进行改革,比如大众交通集团称正在筹划组建一支规范的专车队伍。
拼车软件承诺不抽成
快的打车称,“一号快车”为非营利性搭车服务,其价格更加平民化。与“一号专车”相比,乘客所有付费都归车主所有,软件平台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使用方式上,该搭车服务与“一号专车”等并没有明显的差别。搭乘者可在“一号快车”发布搭车信息,以联系到愿意分享车辆、合乘出行的车主,双方分担相应的用车成本费用。
“‘一号快车’是在目前城市运力不足的情况下产生的。”相关负责人强调,其最大的优势是可以借助社会闲置车辆和运力,缓解城市高峰期运力短缺,对于上下班出行效率和质量将带来明显的改观。
快的打车称,“一号快车”于近日进行内测,目前已在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展开,随后将陆续在国内多个城市同步展开。
各类拼车软件蜂拥亮相
在快的打车以拼车平台名义推出低端专车之前,已经有其他平台运营商涉足了此项服务领域。比如,58拼车助手、爱拼车、AA拼车、拼啦、极速拼车、天天用车等,而嘀嗒拼车称其进驻北京、上海等八大城市,用户量超过200万。
美国智能用车软件优步(Uber)在中国推出“人民优步”的产品。该公司同样强调,这是一个非营利的拼车平台,搭乘者可以在平台上寻找车主,仅需分担车主相应的出行成本。2014年10月20日,“人民优步”覆盖了深圳、上海、广州、成都、杭州、武汉。在上海,该平台一度展开8折的优惠活动,在其他城市则为7折、周一免费。这让很多人惊叹,乘出租车不如乘专车。
出租车公司抗议不公平
各种约租车服务在短时间内大量涌出,这让大量乘客享受到便利,但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却感受到:竞争的公平性始终无法保证,生存压力越来越大。
大众出租日前称,从去年开始,该公司优秀驾驶员大量流失,开专车成为一部分离职员工的新去向。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大型出租车公司。“收入更多,时间更自由,车况更好,单凭这几点,就能打动人心。”一位锦江出租的驾驶员称,考虑到保险、运营制度完备等方面,自己没有“跳”向专车。但他认为,未来在非高峰时段,生意会更加难做。
“现在问题是,专车运营商招纳了大量私家车,车辆购置的成本并不存在。”强生出租车公司相关人士直言,专车平台运营商的成本主要是软件开发、硬件购置、平台维护等,“不存在车辆经营成本,税费等。另外,专车司机每做一差给平台20%的抽成,这几乎就是平台的纯收入”。
海博出租车公司称,其运营的近万辆出租车每过几年就要更新一次。而专车平台运营商并没有此种压力。该公司相关人士认为,拼车客观上提高了社会车辆的利用率,“但如果用私家车搞拼车收费服务,就是钻空子。”该人士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表明态度,出台措施,“对新生事物,法规都是慢于实际情况。管理部门应该大力整治,堵住源头”。
牌照无Y就涉嫌“黑车”
“无论专车或是拼车,管理部门的态度都是一致的:鼓励创新,但必须合法。”上海市交通委运管处副处长马斐称,如果拼车车辆拥有正规的营运资质,“顺路带人”或“专程接送”并收取一定费用,都将受到法律保护。而没有营运资质的私家车一旦收取搭乘人费用,则可被认定为“非法”也就是通俗称呼的“黑车”。
“除出租车外,上海市拥有正规运营资质可用于租赁的车辆共有1.5万辆。”马斐强调,这些车辆的牌照编号上均有“Y”字母。除此之外,再无受法律承认的“专车”。
他介绍,上海正在着手制定一个针对专车的“约租车管理办法”,以规范现有的市场行为。“将不同于对出租车的管理模式,办法会更倾向于市场化。”马斐称,最快在今年上半年,管理办法便可成形。
同时,出租车企业也嗅到契机,展开行动。大众交通集团透露,其正在筹划组建一支规范的专车队伍,采用该集团汽车租赁公司的奥迪A6、帕萨特等车辆并建立自己的专车平台。
“如果私家车进行非法营运,那么为其提供预约服务信息的平台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马斐称,2014年7月29日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沪府令20号)》明确指出,利用互联网网站、软件工具等提供召车信息的服务商服务商,不得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和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这个规定是上海独有的,非常明确地描述了平台运营商的法律责任。”
早报记者查询获知,这份文件中提及,平台运营商如果未遵守客运出租汽车调度服务规范、未提供相关驾驶员和车辆信息或者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或者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的,由市或者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未取得营业性客运证件的汽车驾驶员有收费搭载乘客行为的,交通执法机构将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至6个月。但文件同时提及,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正当事由的,可以不予处罚。对于“正当事由”的范围和判定,文件中并未提及。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1月,北京市交通委正式公布《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意见》,作为中国内地首个小客车拼车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倡合乘的双方签订协议,允许合理分摊合乘费用。按照规定,北京市提倡合乘各方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出行的线路乘车地点、安全责任、费用分摊等各自的权益利益,并且在合乘之前进行核对,确保行车的规范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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