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传呼上周报道了嘉定昌吉东路大桥以东1500米处一路口,在没有任何警示标示的情况下突然被砌上了一堵墙,且墙后红绿灯仍在正常工作,令过路司机杨小姐夜间开车时一头撞上,车辆损毁严重。报道播出后,引发关注。施工方——交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嘉定公路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先生回应称:该路段因存在一户“钉子户”,至今仍未贯通。数月以来,施工方虽然在路两头设立水泥墩进行隔离,但由于后期管理没有跟上,隔离墩常常被人挪开。砌墙的指令就是刘先生本人下达的。
记:当时为什么突然设了一堵墙而没有设警示标志呢?
刘:因为我们还是看到现状是两侧的路口是有夜间照明的。应该是足以能够观察到的吧。
记:离你那堵墙最近的照明路灯是多远?
刘:应该20米有吧。
记:你那个路灯的亮度是多少?
刘: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记:我不知道您开车吗?
刘:我是公共交通。
来自事故现场的照片及视频显示:距离围墙几十米开外的路灯,并无法照到与地面颜色几乎相同的这堵墙。而黑乎乎一片的路口,最显眼的就是那盏仍在正常工作的红绿灯。
刘先生说:“在这个路口我们是装了红绿灯,红绿灯也是工作的,但是这个绿灯状态的话并不只表示是直行的,它还有一个左转的嘛,所以我们把这个红绿灯就让它正常工作的呀。”
即便在事故发生以后,高悬围墙之上的这盏红绿灯仍在夜以继日地正常工作。一位网友表示,上周六他也差点撞上去。对此刘先生表示:
“不过您说的呢也是有道理的,正常人看到绿灯往前走。这个我也和我们做信号灯的施工单位沟通过的,是不是把它调成黄闪,或者把它关掉,他给我的建议也是说红绿灯正常运行还是对这里的交通安全是有好处的。下面施工单位认为这样是有道理的,它有依据吗?据我目前的了解是没有什么。”
在回应了公众最为关心的“不设立警示标志”及“红绿灯正常工作”两个问题后,刘先生表示:事故的发生,当事人也有责任。
“你说当事人没有看到,怎么说呢,如果按照哲学讲,偶然也是必然,必然事件也是伴随着偶然事件发生的嘛。”
目前,施工方已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杨小姐表示:
“现在他们那边的人已经过来跟我谈过了,但是他们还是希望我承认自己错了,而不是他们有责任。这点我还是比较不满意的。”
尽管如此,考虑到认定责任所需付出的时间及人力成本,以及最终结果的不确定性,这笔八、九万元的车辆维修费用,杨小姐更加倾向由保险公司来买单。施工方也初步提出,赔偿几千元进行私了。
“因为现在再要拿回来的话很麻烦,维修店他们也觉得麻烦,要开好几张发票啊什么的,来谈的时候交管也在的,他们还一直咬定我是全责。所以这个事情也挺麻烦的。”
虽然出发点并无恶意,但不设立警示标志便砌墙的指令,由并无开车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下达;红绿灯的设置,也由施工单位自行决定,这样的偶然中还包含着多少必然?截至发稿,嘉定区建委仍未就此做出回应。
来源:新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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