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西藏中路725号一市民因婚庆在楼下违规燃放非法烟花爆竹,因烟花爆炸后的火星随风飘入室内,14楼一户居民不幸遭灾,客厅内财物付之一炬。
所放烟花来自非法销售点
当天上午10时左右,8楼的一户人家因为结婚,在楼下违规燃放非法烟花爆竹。
据消防部门介绍,1402室因为阳台堆放了大量的可燃物,且没有封闭,烟花爆炸后的火星随风飘入室内,引发火灾。
幸亏消防队员及时到场扑救,火灾没有蔓延,只是烧毁了客厅内的财物。
据调查,用于燃放的烟花爆竹购买于虬江路一处非法销售点。目前,警方已经取缔该非法销售点,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目前,受灾居民的财产损失正在评估中,肇事居民将承担被烧毁财物的赔偿责任。
内环内放烟花可被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由于上海市区建筑稠密,人口密集,燃放烟花爆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以上海市场上销售的烟花来说,按照燃放说明,要求离建筑物50米以上,且远离易燃易爆物和居住集中区域,严禁在高层建筑物附近燃放。
然而,在上海市区,很难找到这样的燃放环境。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内环线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个人或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
目前,警方正在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追查。
今年春节期间,本市将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和销售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并集中开展对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行动。
市民呼吁少放、不放烟花
春节期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引发的火灾占相当大的比例。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还给环境带来污染,春节临近,不少市民呼吁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连日来,公安消防部门不断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1月24日晚9时许,根据群众举报,浦东消防支队三大队会同川沙派出所在川沙新镇绣川路110号处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现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1000余箱。
经初步调查,嫌疑人张某某于1月23日驾车自江西将1000余箱非法烟花爆竹运输至川沙新镇准备在浦东地区进行批发销售。
目前,被查获的这批非法烟花爆竹已运送至危险品仓库等待销毁,嫌疑人张某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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