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讯 (记者 唐闻佳)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社会公布2014年版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完整清晰地列出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457项“权力事项”。这是上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首份权力清单,相关负责人表示,晒出自身“权力边界”不仅为公众来相关部门办事提供便利,还利于阳光行政。
权力清单制度,指政府(包括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梳理和界定政府权力边界,并按照行权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化,将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以列表清单形式公之于众。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许瑾称,此次公布的权力事项不仅针对市级食药监局,而且对区(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部门涉及到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公开。并且,注明了每一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换言之,每一项权力皆有法可依。
此次公布的权力清单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复议、产品抽检、行政命令、行政指导、行政收费等10个方面、457项权力事项。这意味着未列入此次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将不得实施;今后,凡要增加行政权力的,必须在实施前报有关部门列入目录后方可实施。
许瑾称,下一步,上海市食药监部门还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调整情况,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计划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和公布。上海食药监局目标将权力清单作为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友情链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上海静安 | 上海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