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汽车业界解读为国家工商总局简政放权的“叫停经销商备案”新政8月1日和盘推出,此举意味着经销商申请汽车销售将不再需要3至6个月的周期进行备案。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将缓解“经销店弱企业强”的游戏规则。
8月1日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简称《公告》)称: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 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在工商总局的文件中指出,此举是为了“依法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关于汽车品牌销售的规定主要依据 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办法》实施的将近十年间,对我国汽车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奠定了我国 汽车销售的基本模式。但是长久以来,由于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地位严重不匹配,厂商关系紧张而产生的问题也经常出现,因此业界一直呼吁对《办法》进行修改。
文件发布后,斯巴鲁中国副总经理李金勇随即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了观点,“为工商总局的改革叫好”。他表示此举“符合中央简政放权的大方向。此项政策的 颁布,变相取消了由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对汽车销售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将不利于厂家的市场管理,对经销商有利有 弊,并对未来销售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对此, 天津一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仁也在微信中发表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汽车超市云集,多品牌经销商收益,弱势品牌会更弱”。
中国汽车流通学会副秘书长罗磊,对此次公告的发布进行解读。罗磊表示,此次公告的发布是工商总局酝酿已久的,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这是工商总局“简政放权”的表现。对于企业和经销商来说,日后会大大缩短企业授权经销商的周期,不用浪费3至6个月时间进行备案。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庆华称,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是一个好消息,以后汽车企业对经销商管控会弱化,工商总 局对经销商的管理也会放松很多。在四五线城市,一家4S店可以同时卖多个品牌,不再受授权和品牌管理办法的约束。很快市场会一下活跃起来,因为这个变化, 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很多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类似的情况,也就是说以后4S店就没有了优势。与此同时,庞庆华也担忧地表示,因为市场活跃了,市场上会出现很 多乱象,传统4S店成本高肯定比不过汽车大卖场。另一方面,汽车企业和经销商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比如是给4S店提供车辆还是给大卖场提供车辆?也需要好 好考虑。
天津一汽销售副总经理党仁评价《公告》称,汽车超市云集,多品牌经销商受益,弱势品牌会更弱。“厂家对经销商的强势会减弱,甚至弱势品牌的强势不复存在。经销商销售产品的选择性自由加大,就像超市货架竞争,弱势产品想要占据好位置需要更多付出。”
文/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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