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伊始,徐州市泉山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通知》《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系列文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截至目前,该区对28名干部进行容错免责减责处理,提拔使用13名受纪律轻处分且影响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回访跟踪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60余人,为10名受诬告、诬陷的干部澄清正名。
坚持“六看”标准 确保“容错”不“纵错”
容错绝不是纪律松绑,也不是纵容破纪破法。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容错纠错呢?
泉山区提出了“六看”标准,即一看问题性质,是探索创新还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分清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二看工作依据,是界限不明还是故意曲解、随意变通,分清是先行先试还是肆意妄为;三看主观动机,是出于公心还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分清是无心之过还是明知故犯;四看决策过程,是民主决策还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分清是依规履职还是滥用权力;五看履职取向,是开拓进取还是无视规律、急功近利,分清是积极作为还是好大喜功;六看纠错态度,是及时补救还是消极应对、放任损失,分清是主动纠错还是坐视不管。
“容错纠错机制是泉山区思想解放、能力提升、作风建设、比学赶帮、党的建设系列‘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充分发挥出此项举措的正向激励作用,为干部松绑,让党员干部放开胆子、甩干膀子、迈大步子投入到‘两争一前列’的实践中去,建好‘核心区’,当好‘领头羊’!”泉山区委书记李勇说。
建立“两个”清单 确保“纠错”不“漏错”
为让容错纠错机制释放出最大效力,泉山区对容错纠错机制进行进一步落实细化,建立容错正负面“两个”清单,让干部看到了一张“明白纸”。
正面清单列出了“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干部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等16种适用“容错”的具体情形。负面清单列出了“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12种不能容错免责减责的情形,设置“不容”的底线。
正负面清单下发后,引起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热烈反响。不少干部表示,建立容错正负面清单,明确了“可为”与“不可为”,既为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鼓劲撑腰,又对为官不为、害怕担责的干部严肃问责提供了依据。
严格“五步”流程 确保“规范”不“随意”
怎样才能让容错纠错机制从文件中“走出来”,告别容错纠错机制有原则没细则的尴尬,在具体工作中发挥作用呢?泉山区探索建立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的容错纠错体系,制作“五步”流程图强化过程管理。
被问责对象在问责机关或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后7个工作日内,向问责机关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问责机关或部门在受理问责对象容错申请后,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形成调查报告。对不符合容错情形的,问责机关或部门应当书面向申请人给予解释答复;对符合容错情形的,问责机关或部门填写容错纠错监督审核表,提出初步意见。做出认定结论后,问责机关或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5个工作日内通过监察建议、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纠正偏差和失误。在认定结果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报备。
“五步”流程工作法,构建起了“申请—受理—核查—认定—实施—申诉复议”完整闭合的流程链,进一步规范了容错纠错申请、受理、认定、反馈等环节。截至目前,泉山区对申请的容错案例25件33人,进行容错23件28人,不予容错2件5人。
及时澄清正名 确保“公正”不“失真”
1月11日,泉山区纪委监委在某街道召开不实举报澄清反馈会,为李某公开澄清正名。
“面对不实举报,我曾一度背上思想包袱,也有很多委屈和无奈。今天,组织帮我查清了举报事实、还我一个公道,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李某在澄清正名会上感慨地说。
目前,泉山区把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四个坚持”积极实施澄清正名工作,消除不实举报负面影响。
“一些不确定的‘错告’‘误告’以及别有用心的‘诬告’,不仅破坏政治生态,还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对失实举报及时公开澄清,让辛苦的干部‘心不苦’。”泉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铁军说。
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干部吃了“定心丸”,为干部思想、行动、成长“松绑”,大大激发了广大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热情。下一步,泉山区将总结提炼一批示范性强的容错纠错典型案例,以案释规,真正给有担当的干部担当,给加油干的干部加油。
作者:李园园 王媛 戴会会
编辑:赵征南
责任编辑:付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