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今天上午,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121号),政策从2021年1月31日起执行。
稳群体大礼包:
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1. 鼓励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市区的中小微企业在2020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依法连续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企业可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 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中小微企业新招用,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人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该企业(社会组织)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社会组织)为该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期限为1年。以上两项补贴可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不重复享受。
3. 在疫情响应期间,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保费6个月以上的,企业可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1000元/人的企业用工补贴。
4.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就业。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2018年10月1日后在市区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由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社保费每满12个月,可申领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 因疫情影响中断见习的,经见习基地和学员协商,可申请延长见习期限1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
促创业大礼包: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1. 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明确了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利率的标准。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贷的,可申请延期还款。借款人在疫情响应解除后30日内还款的,可继续享受贴息,延期期间利息不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延期贷款免收罚息,不纳入征信系统。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将申请条件中的20%、10%招用比例分别调整为15%、8%。对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或加入网约车平台的司机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借款合同起始时间在2020年3月18日至12月31日的,可向借款银行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贴息。
2.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2018年10月1日后在市区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带动就业2人以上并连续为其缴纳社保费每满12个月的,企业可申领创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
3. 支持农民工群体创业,推出了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户口簿载明为农业户籍人员、户籍地址在杭州市域行政村人员在新政发文之日后创业,营业证照登记注册地址在市区行政村,可向杭州市各级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 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定了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条件和程序。
优服务大礼包:
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1. 增设公共设施维护、乡村快递收发等公益性岗位。围绕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开发应急管理服务临时公益性岗位,包括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2. 优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更新了岗位(工种)目录,增加了一批网约车司机、直播带货等自由职业的岗位(工种)。简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中的“申报灵活就业”和“报告灵活就业”手续,由“灵活就业登记”代替。取消“申报就业期一般为1年”的规定。
3. 放宽了相关补贴的申请条件。不再将办理就业登记作为相关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放宽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材料。
4. 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职业农民等人群开展相应等级的培训和认定工作。
5. 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迁移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市域范围内予以互认。
作者:刘海波 周曦
编辑:付鑫鑫
责任编辑: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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