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一周年成果展示。
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生态环境治理新标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一周年之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程鹏接受采访时表示,围绕编制1个规划、推进2项水环境联保工作、探索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创新等重点任务,去年底就共同形成了任务分工和节点安排。
47个跨界水体,形成“五联合”
一年来,根据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定位,加快推进落实“+生态”和“生态+”发展战略。专项规划与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紧紧抓住“减排、增容、提质”三个关键,重点明确了建设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统筹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集成一体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四个体系”的目标任务,现已提交审议。
9月30日,联合印发水体联保专项方案,针对47个主要跨界水体,围绕饮用水源安全共保、水污染共治和水生态资源共享形成联合河湖长制、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监测、联合防控的“五联合”制度框架。同时,共同研究确定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一河三湖”协同统一的环境要素功能目标,制定协同开展污染防治并实施评估考核的工作制度方案,近期将正式印发,为跨界地区水生态共保联治探索路径、提供示范。
加快制定首批“6+1”生态环境标准
10月22日,联合印发示范区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了示区以“一套标准“规范生态环境管理、以“一张网”统一生态环境科学监测和评估、以“一把尺”实施生态环境有效监管的目标、任务和56项工作清单。目前,已同步落实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大气特别排放限值,首批“6+1”生态环境标准和规范正在征求意见或加快制定研究中。
在加快推进完善环境质量评估、污染源监控和预警应急三个监测体系的同时,两区一县开展了重点跨界河流联合监测,实现了主要环境质量数据共享,开发应用了示范区空气质量专项预报产品。按照建立一套执法规程和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同步印发、同步实施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在示范区率先落地,并多次开展联合执法。
作者:付鑫鑫 赵征南
责任编辑:何连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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