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舟山市发布“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总体目标为:至2022年底,市和县(区)均争取完成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全域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无废城市”是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共涉及六大重点领域八大任务,主要包括工业固废全过程管控、生活垃圾全方位分类处置、建筑垃圾综合性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全环节闭环管理、海洋污染防治能力提升,同时深化“水气同治”,加大固废治理产业化培育。
“海洋污染防治能力提升,是我市‘无废城市’创建的主要着力点和一大特色亮点。”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舟山市将大力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等治理能力建设,减少渔业养殖废弃物产生量;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快推动地方立法,以更高站位强化制度保障。
舟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列举了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目标清单围绕“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异味”的八大目标要求,共设33个指标。任务清单围绕八大任务,细化为废气无异味、废水零直排等110个子任务。项目清单根据六大重点建设领域及统筹推进治水治气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共包含44个项目,其中工业固废项目14个、生活垃圾项目4个、建筑垃圾项目1个、农业废弃物项目11个、海洋废弃物项目5个、治水治气项目9个。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逐条分解,压实政府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今年8月底前,市、县(区)根据“无废城市”创建指标体系,已完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四张清单”及保障措施等。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级相关单位作为“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年度考核机制、月度调度工作等方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舟山日报 舟山发布
编辑:付鑫鑫
责任编辑: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