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高温季,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三地交接的太浦河畔,一片江南好风光,不少周边市民前去散步、休憩,享受难得的清爽。
沟通太湖和黄浦江的太浦河,见证了长三角在一体化进程中不断变“绿”的过程。曾经,这是一条饱受水污染困扰的“问题河”。沪苏浙三地,治理都有份,可跨界治水究竟怎么治,是个难题。2018年起,青、嘉、吴三地尝试打破行政壁垒,携手建立“联合河长制”;2019年,伴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建立,一体化联动执法治理启动,同守“一方碧水”迎来制度保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一年多来,沪苏浙皖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推进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不断擦亮绿色底色的同时,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端高新企业也纷至沓来,在区域内扎根、落户。
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指出,长三角地区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走在前列,也要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带好头。
站在一体化全面加速的新起点,对长三角各地来说,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不仅仅是基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而提出的共同底线,更是实现经济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共保联治:把保护和修复摆在重要位置,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
河网密布、湖泊星罗,独特的水系造就了长三角共通的生态环境。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生态空间共保,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努力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
以太浦河为例,上承东太湖,下接黄浦江,全长57.14公里,沿线曾遍布着大量的 “散、乱、污”企业。一到夏天,河道就成了水葫芦的 “乐园”。2017年,最严重的一次爆发,大量的水面被疯长的水葫芦占据。
2018年,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三地探索以“联合河长制”的全新工作机制,推动界河共治;自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立后,三地率先探索跨区域协同治水,通过组建“水滴突击队”,签订“保洁备忘录”等举措,实现水生态环境共治共享。如今,太浦河流域水清了、林绿了,周边居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这只是长三角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三省一市签署《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协调统一工作备忘录》,率先在统一执行国六油品标准、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把信用制度引入生态环境领域,三省一市签署《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在国内率先建立跨区域环保信用联合奖惩模式……
山峦层林尽染,平原蓝绿交融,城乡鸟语花香,一个更美的长三角如今正展现在世人面前。生态环境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长三角区域33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Ⅲ类水比例达到84.1%,较2015年上升13.8个百分点;区域41个城市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19.6%。
规划引领: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
“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一个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域功能与风景共融、创新链与产业链共进、江南风和小镇味共鸣、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享的地区……在今年6月公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一幅城水共生、活力共襄、区域共享的发展画卷向世人徐徐展开。
作为国内首个省级行政主体共同编制的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这份在全国具有首创意义的规划,目的是解决示范区走怎样的路,实现怎样的发展的问题。
根据《规划》,示范区要以“两个率先”为路径,实现“一田三新”的发展愿景。即,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绿色不发展’或是‘发展不绿色’,都不是正确的选择,示范区达成的发展共识是‘高质量的绿’。”在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看来,未来,示范区城市发展要控制城市增长边界,实现建设用地零增长和负增长;生产与消费要控制废弃物排放,实现固体废弃物低增长和生活垃圾零填埋;能源消耗要控制二氧化碳和污染排放,实现二氧化碳零增长;经济社会发展要控制生态足迹,实现低生态足迹下的高人类发展。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这些规划无一不是在引领着整个区域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以绿色为媒,推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就拿示范区来说,好的生态环境正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绿色发展新高地正在形成。不久前,华为、阿里巴巴、普华永道、长江三峡集团、中交集团、长江联合集团等知名企业都与示范区执委会主动对接,交流探讨、洽谈项目,主动到两区一县对接项目的企业络绎不绝。
制度创新:让绿色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鲜明标识
新安江跨省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为了更好擦亮长三角绿色底色、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三省一市加大制度供给,以制度创新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示范区模式”正不断萌发新芽,让生态环保领域的改革步子迈得更大。目前,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 “一河三湖”整体治理总体方案已启动编制,将通过岸线贯通、生态修复来实现跨界水体共保。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示范区更为长三角绿色发展的制度创新做出了不少有益的尝试。以前不久发布的“示范区金融16条”为例,提出要推进一体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示范区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超市,鼓励支持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示范区绿色企业;加快建立示范区绿色发展项目库,鼓励各金融机构结合示范区重大项目特点制订专属金融产品。
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发展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也摆在面前。在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成长春看来,像区域生态体系保护、船舶和机动车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的有效处置和循环利用、流域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河口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既与各省市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进程紧密相关,也与区域相互影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不适应密切相连。
“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是衡量高质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绿色应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鲜明标识。”成长春认为,区域一体化发展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需要坚决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加快制度创新,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科技手段、信息技术等力量,形成协同共进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作者:刘栋 赵征南
编辑:范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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