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9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从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划,一起来看看2019年浙江的城市怎么“变”吧!
1.道路网更密、停车位更多。浙江全省城市道路网密度提高到每平方公里7.8公里以上。全省新增主城区停车位10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5万个以上,因地制宜完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停车设施。
2.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全省新建成海绵城市180平方公里以上。其中,嘉兴、宁波顺利通过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绩效考核验收;绍兴、衢州、兰溪、温岭完成这4个省级试点考核。组织开展海绵城市优秀县(市、区)评选,建立对口指导和通报制度,编辑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
3.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续建80公里、新开工17公里、新建成16公里,有序推进已建成管廊管线入廊。其中,杭州市顺利通过国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绩效考核验收。指导制定出台管线强制入廊及有偿收费等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4.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浙江将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等反馈问题的持续整改和验收销号工作,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包括: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做好瓯江流域省级河长单位牵头工作,落实“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5.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和建设。到2020年市县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以上。全省新建100个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50个优质综合公园、50条绿化美化示范路和50条街容示范街。其中,指导舟山市等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现场考核和已创城市的复查抽检工作,做好省级园林城镇创建指导考评。
6.万里骑行绿道网建设。督促指导各市、县(市、区)编制实施大花园骑行绿道网建设方案,全省新增绿道1000公里以上。
7.城镇“厕所革命”。开展老旧公厕的提标改造,强化公厕保洁维护管理,鼓励社会厕所对外开放,合理优化男女厕位比例,加强网上寻厕平台建设。
8.加强供水、燃气运行安全。组织开展全省供水规范化检查、水质安全督查等工作,推动市政公用水厂规范化运行。深化瓶装燃气实名制登记机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省级督查。按照“城市燃气企业逐步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要求,加强城镇燃气供应保障能力建设。
9.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年增幅控制在1%以内,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5%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和200个商业街(居住小区)“定点定时”投放清运试点。编制《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全省新建成16座垃圾焚烧和餐厨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启动15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系统建设。
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付鑫鑫
责任编辑: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