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召开新的闻发布会上,省纪委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部长张正义回应社会关切
湖北省纪委近期印发《关于撤销各类“廉政账户”坚决制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各类“廉政账户”。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的,必须在事后5天之内(特殊情况如出差、出国等,自回单位之日起)退还。
为什么要撤销各类“廉政账户”?湖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廉政账户”存在一些争议。它在某种程度上认可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对一些别有用心的党员干部收多交少、收而不交、先收后交等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这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同时,“廉政账户”模糊了礼金与贿赂的界限,给执纪定性带来困难。为此,湖北省纪委经过慎重研究讨论,决定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各类“廉政账户”。
撤销各类“廉政账户”后对党员干部有什么要求?根据湖北省纪委通知,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自律,必须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的,必须在事后5天之内(特殊情况如出差、出国等,自回单位之日起)退还。
如果不退还怎么办?湖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现有“廉政账户”遗留问题如何处置?湖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谁接收、谁负责”原则,在对原来接受的各种礼品礼金进行详细登记、准确定性,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备案后,礼金由各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就地缴入同级财政国库;礼品等财物统一时间集中予以鉴定拍卖变现,变现款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同级财政国库。在鄂中央单位按照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相关规定及程序,将礼金及礼品变现款缴入中央国库。
湖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当面拒收、不及时退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文/文汇报驻鄂记者钱忠军 图/湖北省纪委提供
文字作者:钱忠军
编辑制作:钱忠军
责任编辑:朱辉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