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回应:这只是个医疗过失
昨天下午,新闻晨报记者一行来到了位于金桥红枫路599号的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在了解在记者的采访意图后,院方安排了综合办公室潘主任、医纠办公室陈科长及妇科丁主任等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说明。
院方首先承认,发错了药,承认医院存在医疗过失。院方向记者提供一份说明材料中记录:患者(焦女士)因“孕16+周,阴道出血三天”于7月1日入院进行保胎治疗。7月3日,护士误将米非司酮作为保胎药发给患者服用。
然而,医院同时表示,吃错这粒药与焦女士的小孩流产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存在因果关系。
院方表示,在发生了发错药事件后,院方除积极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补救措施外,先后多次组织院方专家进行了会诊,最终院方在7月得出的结论是:误服下的这一粒米非司酮片可能部分吸收,对早孕可能有一定影响,但焦女士当时孕期16周,胎儿器官已形成,对胎儿影响不大,可继续保胎治疗。
据介绍,此事件后医方曾就此事向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过汇报,在汇报情况中提到,事件发生后,院方领导通过电话咨询了两名上海市专家,专家的意见为:1、该药对胎儿影响很小,最严重的后果是引起流产。2、错服一粒,剂量远小于用于早孕流产的剂量,药物口服吸收后分布全身,所以到达子宫的药量更少,不会有严重后果。
但值得注意的是,专家的分析当中,针对的讨论对象是一个正常的孕妇,而焦女士是一个当时正在做保胎努力的患者。
据介绍,事件后,院方对当事护士做出了停职检查处理,同时要求全院各科室开展了整改讲座吸取经验教训。
目前,院方表示还在积极的与患者进行沟通,希望借助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患者达成调解共识。院方还表示,患者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对话院方]
新闻晨报:医院对发药的流程有什么样的规定,为何会出现发错药?
院方:医院有明确严格的规定,也是按“三查七对”来进行核发的,这一次发错药的是一名新护士,刚刚工作不久,对药物敏感性并不强,这一事件对我们也是个警示。
新闻晨报:当初催吐物院方有进行过检测吗?
院方:没有检测。因为我们向多个检测方咨询过,各方都表示,这个检测没有意义,吐出来的只是水,药物很少,很难检测出什么。
新闻晨报:没具体的检测数据支持,怎么认定这粒药与流产就没有因果关系?
院方:这个患者本身就有先兆流产,胎儿自身就不太好。事后我们组织了自己专家,也咨询了市里的专家,大家的意见很统一。如果患者认为这其中有因果关系,按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患者可以自行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评定。
新闻晨报:吃错药后,患者一直也在本院治疗,最后还是流产了,流产原因是什么?
院方:现在早产、流产情况非常普遍。这与孕妇的自身条件和生活工作等都有关系,除非是发生类似意外摔倒这样的事,不然很难去确定流产的具体原因。
新闻晨报:保胎过程吃下打胎药这算医疗事故吗?
院方:这次的事件不能算是医疗事故,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能算是一个过错,可以称为医疗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