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塞拜疆、伊朗、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五国总统(左起)在第五次里海峰会上签署公约,22年来首次就里海法律地位达成共识。| 视觉中国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13日报道,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伊朗总统鲁哈尼12日在哈萨克斯坦西部城市阿克套举行第五次里海沿岸国家首脑理事会,就里海法律地位、里海国家间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会晤结束后,五国总统签署 《里海法律地位公约》,这是该地区22年来首次就里海法律地位达成共识,纳扎尔巴耶夫将之称为 “里海宪法”。
“海派”“湖派”争议已久
里海位于欧亚大陆接合处,面积约37万平方公里,海底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据保守统计,目前已探明石油储量480亿桶,天然气储量8.76万亿立方米。虽然称之为 “海”,里海却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咸水湖,因其拥有与海洋类似的生态系统,地理学上称为 “海迹湖”。正是因为这一特殊属性,1982年签署的针对公海和大洋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非完全适用于里海,也正因如此,沿岸国家由于能源和地缘政治利益,多年来对于里海法律地位分歧很大,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苏联解体之前,里海被认为是苏联和伊朗的内湖,因而根据两国1921年和1940年签订的条约,只有苏联和伊朗的船只可以在里海航行。但1991年之后,新独立的沿岸国家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和土库曼斯坦都要求重新确定里海法律地位。围绕是 “湖”还是 “海”的定位问题,五国分成了两种立场:毗连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阿塞拜疆的里海水域油气资源丰富,因而三国坚持 “海派”立场,认为里海是内陆海,应根据 《国际海洋法公约》,对水体及海底资源进行划界,明确各国的主权和专属经济区范围;而伊朗和土库曼斯坦两国则因附近水域油气资源相对较少,坚持 “湖派”立场,认为里海作为内陆湖泊应该共同开发或至少等分资源。
1996年4月,俄哈两国首先通过谈判签署了 《关于在利用里海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确定了以中心线原则划分海底,但水域共管的立场。2002年,在土库曼斯坦的推动下,五国成立了专门讨论里海问题的沿岸国家首脑理事会,五国首脑峰会已召开四届,直到本次峰会才正式签署《里海法律地位公约》。
峰会成果显示里海国家支持俄伊
公约既没有将里海界定为海,也没有将其界定为湖。根据公约,里海沿岸国家海岸线往外延伸15海里的水域为该国领海,领海往外再延伸10海里的水域为该国专属捕鱼区,其它水体以及这些水体的渔业资源将由里海沿岸五国共同拥有。
对于舆论尤为关注的里海海底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分割问题,公约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国应如何对海底资源进行分割,而是强调里海海底资源将由相邻国家根据国际法准则通过谈判进行分割。根据公约,只要获得管道所经里海国家同意,相关国家就有权在海底铺设油气管道,但管道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公约还规定,非里海国家不得在里海驻扎军队,里海国家不得提供本国领土给第三国从事危害其他里海国家的军事行动。非里海国家舰船不得进入里海。公约要求里海国家在里海进行军事建设时需考虑其规模的合理性及其他里海国家安全利益,以使里海各国驻扎在里海的军队规模保持平衡。
有评论认为,这项规定旨在回应先前 “美国驻军里海”的传闻。今年7月初,一名参加俄罗斯电视台脱口秀节目的专家声称,哈萨克斯坦政府决定让美国在哈方里海沿岸港口设立军事基地,随后哈外交部随即发表声明澄清“绝无此事”。
但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自苏联解体以来,美国就一直推行其里海中亚战略:一方面利用和阿塞拜疆的密切关系,竭力介入里海能源开发,并牵头修建绕过俄罗斯的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石油管道,挤压俄罗斯利益;另一方面,通过经济制裁,限制伊朗在里海地区的影响。有分析认为,在美国对俄伊两国接连推出严苛制裁的大背景下,本次峰会的妥协成果显示了面对美国的可能威胁,俄伊关系进一步深化,同时也展现了里海沿岸国家对两国的支持。
作者:文汇报记者 刘畅
编辑:王秋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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