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奉贤消防支队联合庄行安监队在庄良路111号的金刚市场进行消防风险大排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从金杯面包车里向一商户外阳台上的液体塑料桶内补充液体。检查人员觉得蹊跷,上前询问时发现该男子神情慌张,称正在向“生物油”桶里灌水。经检查发现,金杯面包车内大塑料桶中装满了“生物油”,一根塑料管正在把面包车里的生物油向阳台上的塑料桶里输送,旁边一辆悬挂着危险化学品运输标识的厢式货车还存放着约3吨左右 “生物油”。现场派出所民警对两辆车里的“生物油”进行了封存和取样送检,同时将2名责任人和1名工人带所进一步询问。经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两辆车里提取的液体闪点均为10℃,属于甲类易燃液体,主要成分为甲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涉事的2名责任人因非法销售危险物质行为被奉贤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1名工人因有前科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 “生物油”又称“生物醇燃料”是甲醇燃料(学名醇基液体燃料)的俗称,含95%以上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属危险化学品。目前还未形成一套安全运输、存储和使用的规范,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广大商家不要贪图低成本而降低安全标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作者:赵立荣
编辑:邢千里
责任编辑: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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