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和邓颖超的结婚照
周恩来和邓颖超婚姻中失去的第一个孩子,主要责任在邓颖超——1925年10月,新婚的周恩来率领东征军去了汕头,留在广州工作的邓颖超发现自己怀孕了。据周恩来和邓颖超的秘书赵炜回忆:“当时,家里就她一个人,她还在协助何香凝做妇女工作,才打开一点局面,她觉得没时间带孩子,就自作主张去街上买了一些打胎的中成药吃,孩子流产了。两人重逢后,周恩来觉得她的脸色不好,一问之下知道真相,非常生气:‘孩子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他属于国家属于社会,你有什么权力把他随随便便地扼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可你又随便糟蹋自己,不爱惜身体,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为了革命,我们随时要有流血牺牲,但是决不允许糟蹋自己的身体,你要打胎,也该事先和我商量一下,听听我的意见嘛,怎么这样自作主张,轻率从事?’”
邓颖超晚年告诉赵炜:“说实话,在后来几十年的共同生活中,我都没见过恩来发那么大的火,我知道是自己错了,就向他承认自己的轻率和幼稚,后来他也不生气了,还反过来安慰我要多注意身体。”两人平稳地走过了这次危机。
1927年邓颖超第二次怀孕,生产那天周恩来不在身边,胎儿过大,出现难产,医生使用了产钳,结果孩子的头颅受到伤害,刚生下就夭折了。此后,邓颖超再未怀孕。
尽管缺失了婚姻中一个重要的纽带,但周恩来和邓颖超极力营造“上有老、下有小”的局面,使家庭生活保持了应有的温度。在重庆时,周恩来的父亲、邓颖超的母亲都曾与他们夫妻同住。他们的信中还常常出现“女儿”字样。1948年3月7日,周恩来写信说:“超:两封谈土改的信,想已收到。这次维世女儿来河西,我又和她谈了许多同类的问题,要她先带去向你诉说。维世经过一年工作,人生观实际了许多,也懂得了不少,对她来说,的确是有长进。从性格上说,她仍是那样天真热烈,屡经挫折,仍能站住,这颇像你我的女儿。”两人的干女儿孙维世,当时27岁。而让孙维世参加工作,正是一年前,1947年4月16日邓颖超在信中叮嘱周恩来办的事。
“他们把自己的爱融化在不幸牺牲的革命战友的遗孤身上。这些遗孤中,一直和他们保持着非同寻常联系的只有两人,一个是孙炳文烈士的女儿孙维世,一个是李少石烈士的女儿李湄。她们一直称呼他们干爸、干妈。”赵炜说。
1950年8月8日,是周恩来邓颖超的银婚纪念日,孙维世在西花厅“导演”了一场简单的庆祝活动,她把两朵大红花分别戴在“亲爱的爸爸妈妈”身上,令周恩来和邓颖超大为感动。赵炜记得:“这是他们唯一一次结婚纪念活动,连1975年金婚时都没搞过。”
——摘编自《环球人物》2017年04期
作者:朱东君 许陈静 田亮
编辑:周怡倩
责任编辑:朱自奋